液化气灶配件8000万件建设废标公告中标结果

液化气灶配件8000万件建设废标公告中标结果





关于拟批准高安市芦氏五金制品厂年生产符合新国标的液化气灶配件80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高安市芦氏五金制品厂年生产符合新国标的液化气灶配件8000万件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年生产符合新国标的液化气灶配件8000万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安市太阳镇西阳村

三、项目概要:新建项目、补办环评,位于高安市太阳镇西阳村,已经高安市发改委备案(高发改备字【2018】2号),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坐标:为东经115°18′37.38″、北纬28°12′14.28″。四至:北侧为废弃养猪场、南面为山林、西面为道路、东面为水库。总用地面积5200m2,总建筑面积约3800m2。

主要建设内容:已建钢构生产车间、原料棚、成品仓库、办公室及宿舍,需完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治理设施及其它配套设备。项目以外购生铁、红沙等为原料,经融化、混砂、造型、浇注、落砂、抛丸、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得到年产液化燃气灶配件8000万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15.8%。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污染基本消除,后期需注意加强厂区绿化。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和完善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中频炉(0.75)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最终汇入肖江。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造型、混砂产生的粉尘、抛丸粉尘、中频炉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往屋顶排放;同时加强通风及厂区绿化等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污染物不超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物、废铁渣、中频炉炉渣等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抛丸机、风车、航车及其它机械设备等。通过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区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生产车间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配件 液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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