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8日)
项目名称 | 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9381 | |||||||
招标人 |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洁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明福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中标人 | 重庆洁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2,602,714.00 | |||||
工商注册号 | ********MA5YQMTL5R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2018年9月2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2018年养护计划,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项目名称: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概况:重庆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拟在所管辖的双福办公基地、复兴服务区(两侧)、塘河服务区共计建设4套污水处理系统。各套污水处理系统的每日最高污水处理量均为150 m3/d;同时,各套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要求。
3)招标范围:重庆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所管辖的双福办公基地、复兴服务区(两侧)、塘河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的采购及安装(共计4套)。
4)工程地点:重庆高速集团中渝分公司双福办公基地、复兴服务区(两侧)及塘河服务区
5)标段划分:1个标段(WSCL-1)
6)工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2">中旬,工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生产及安装该污水处理设备能力的厂家(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本项验证);
(3)业绩要求:至少独立提供并安装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或服务区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
年_8_月__31_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9 月 21 日 09 时 00分至10时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渝营运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南收费站旁 | 地址:(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6楼 |
邮 编:/ | 邮 编:(总部)518049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李先生、蒋女士 |
电 话:***-******** | 电 话:023-63218463,139*****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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