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关于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大线龙潭口至石上保护站护林防火道路工程影响专题评价及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题评价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关于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大线龙潭口至石上保护站护林防火道路工程影响专题评价及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题评价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大线龙潭口至石上保护站护林防火道路工程影响专题评价及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题评价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PACG2018-DY-028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8-09-26 17:25:19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大线龙潭口至石上保护站护林防火道路工程影响专题评价及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题评价 | 不限 | 个 | 295000.00 | 浙江大学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韦福民 潘忠民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韦福民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中田村
联系电话:****-******** 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陈娅妮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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