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吴桥服务区商业空间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吴桥服务区商业空间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吴桥服务区商业空间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吴桥服务区商业空间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人名称: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
采购人地址:吴桥服务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自强 ****-******** |
最低限价: *******元 |
项目采购内容:吴桥服务区商业空间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工期期限:45日历天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石家庄苏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省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2元 |
中标人:石家庄苏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与东岗路交叉口藏龙福地10-2-2201室 |
定标日期:2018年9月27日 |
参加投标单位:中弘博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建正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丽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苏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事项: 第一名为该招商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联系人:李自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
开评标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会议室 |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上发布 |
质疑电话:****-********;180*****718 |
备注:无 |
日期: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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