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标邀请书
致:厦门市明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龙海市万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中铁科建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元,K=10%,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
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证》,从业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安全评估,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9.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单位介绍信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南楼214室。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邮编:350211
电子邮箱: /
电话:139*****385,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邮编:350013;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池惠平、杨辉
监督部门:长乐区金峰镇招标办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8]032号
各投标人:
就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的有关问题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做相应修改。
二、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邀请书中第3.3条款“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规定。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14日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8]032号
各投标人:
就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的有关问题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作相应修改。
2.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P15页第35项第34.2条款中“34.2.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要求。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17日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
补充通知三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8]032号
各投标人:
就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的有关问题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P6中“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变更为“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此不一致处做相应修改。
二、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中存在部分调整,请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邀请单位于9月22日下午17时凭收款收据至我司领取修正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9月2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8]032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9月26日9:30时在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南楼214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凤山村违章建筑爆破拆除工程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爆破总拆除建筑面积为16370.68m2,其中兰田村违章建筑1栋,层数9层,建筑面积为15009.53m2;凤山村违章建筑1栋,层数7层,建筑面积为1361.15m2。结构质式都为框架结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3、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 投标总 报价(元) | 工期 | 工程 质量 | 有效信用综合排名 | 有效信用总分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1 | 龙海市万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 完好 | 7日历天 | 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 / | / | 林从谋 | / | |
2 | 中铁科建工程有限公司 | 完好 | 7日历天 | 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 / | / | 李源 | / | |
3 | 厦门市明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完好 | 7日历天 | 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 / | / | 李静 | /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龙海市万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林从谋
工期:7 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投标总价:*******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筑 面积 (M2) | 工程 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2)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总价:/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筑 面积 (M2) | 工程 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3)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总价:/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筑 面积 (M2) | 工程 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3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邮政编码:350211,联系电话:139*****385
传真:/,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邮政编码:350013,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池惠平、杨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长乐区金峰镇招标办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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