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商务中心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结果公告标题: 绵游政采招(2010)02号评标结果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绵阳市游仙区“惠东商务中心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2010)02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MYYXZC采公(2010)02 行政区划: 绵阳市-游仙区
采 购 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结果公告公布日期: 2010年3月19日14时27分 采购公告日期: 2010年2月25日16时24分
结果公告公示期: 更正公告: 无
定标日期: 2010年3月18日14时30分
采购总金额: 附 件: 无
包号: 1 类别: 货物 中标金额: 采购单位:

包描述: 绵阳市游仙区“惠东商务中心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2010)02公告
受绵阳惠东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惠东商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MYYXZC采公(2010)02
二、项目名称:惠东商务中心物业服务
三、项目内容:详见标书文件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从事物业管理三级(含暂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0年2月25日16:00—2010年3月17日16:00(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沈家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发售,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款项的交纳帐户
收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开 户 银 行:工行游仙支行
帐  号:****************857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A4纸)编制,1份正本,3份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09年3月18日14:30前送至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其他事项
1、交付期:最短交付期。
2、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的有效凭据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四川政府采购网”或“绵阳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8日14:30 。
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
机构名称: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一楼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传真):0816—*******
邮政编码:621000
QQ:********4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侯选/中标供应商: 现将绵游政采招(2010)02号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候选人:
1、绵阳长兴物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527354.00元;
2、绵阳市鸿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599600.00元;
3、绵阳市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606035.00元。


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供应商地址:
评审专家名单:
联系人/联系方式: 0816-*******
其它内容:
备 注:
致谢:
采购单位衷心地感谢所有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郑重声明: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尽快予以答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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