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外竖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葫芦岛市龙港区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外竖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65工程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外竖向工程
标段编号G****************651*******标段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消防大队办公楼室外竖向工程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龙港区茨山河改造指挥部填报单位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2018年09月29日公示结束日期2018年10月01日
项目所在区域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建设地点龙港区茨齐路北侧,文艺路西侧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编号中标金额
葫芦岛百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信志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46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葫芦岛百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凯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46*******.51*******.49
工程工期20 天20 天20 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90.2884.9583.9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办公楼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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