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大麦屿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技术咨询中标结果
莆田大麦屿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技术咨询中标结果
莆田大麦屿海上风电场工程
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技术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大麦屿海上风电场工程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能源函[2018]18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8,招标人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场址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南0.5~8km海域,场址毗邻南日岛东南侧海岸,东侧毗邻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二期C区,东至大麦屿,南至羊屿附近。本海域理论水深9~27m。场址北侧有小砖等岛礁,海底地形较为复杂。
莆田大麦屿海上风电场规划海域面积约25.9km2 ,用海区域距南日岛海岸线最近距离约0.5km,最远距离约7.5km,场址中心西北距南日岛海岸线约3.5km。初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6MW风力发电机组,规划总装机规模为3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选址在南日岛东侧浮叶村与港南村之间的沿海旱地上。
(2)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核准及其他可研阶段的相关专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陆上升压站测量、海图测量(1:2000)及可研阶段地质勘察、风电机组基础设计专题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题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通航安全分析、海底电缆路由调查、水下噪声及电磁辐射对海洋生物影响研究、数值模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海域使用论证、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陆上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海底电缆桌面路由调查、鸟类调查、海洋外业调查(含海洋水文、海洋水质及海洋生物及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专题研究,以及相应咨询、评审配合工作(含评审会相关所有费用),并确保报告通过相关部门评审,直至项目获得核准批复。项目核准后配合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工作。
(3)工期要求:
项目核准计划时间:2018年11月底
可研阶段完工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查
其他非项目核准前置工作获得批复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月内完成所有报告编制和审查。
技术咨询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所有工作完成止。因政府审批方面原因导致工期发生变化的,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类甲级资质;
④项目设总(经理)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具有担任一个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主要负责人(设总或项目经理)的经历;
⑤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应为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专业或其他(新能源)专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流动资金能满足提供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的需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200MW及以上近海风电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②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③近三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前述第(1)点中第①②③⑤项及第(2)、(4)点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的累加业绩应满足前述第(3)点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牵头方和各方工作范围、任务和职责,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完成本项目工作量的50%以上;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上述近X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X年;信誉要求中的①、②、③项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是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资格审查确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其他资料(含电子版)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答疑、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1099号滨海大厦14层
联 系 人:连兵兵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传真: 0591-87538104
联 系 人: 林 工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1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1 @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 | (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DMYFD-ZB-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莆田大麦屿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技术咨询
招标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规模: 初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6MW风力发电机组,规划总装机规模为300MW。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林国英
专家评委:朱学敏、丁德荣、郑也平、马法山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贰元整(¥********.00)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陆万玖仟肆佰伍拾陆元整(¥********.00)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壹万肆仟贰佰元整(¥********.00)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年9月29日12:00至 2018年10月2日12:0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1099号滨海大厦14层
联 系 人:连兵兵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传真: 0591-87538104
联 系 人: 林 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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