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以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投【2014】85号文、宁区财反馈【2017】74号关于要求给予五中等三所新建学校装修费用补助的答复函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金塔组圆福宁路西侧、梦龙路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礼堂、舞台、一层校史展览厅、1-9层天棚与部分墙面、文化长廊、安装工程等,工程造价为*******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礼堂、舞台、一层校史展览厅、1-9层天棚与部分墙面、文化长廊、安装工程等,工程造价为*******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程、民用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层数少于 25层,高度低于 100米,单跨小于 30 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日 09:00:00至2018年9月7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9月26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④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第五中学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1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799,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仕林东湖3号楼13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联系电话:********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
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招标编号:E****************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因新点招投标电子平台系统不完善,导致生成招标文件时出现错误,导致投标人下载ndzf格式招标文件无法读取,现重新生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中下载。
2、修改专用合同条款:
本项目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7.工期和进度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现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注:1、“公告答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4、以上内容若未对招标文件中进行修改部分以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宁德市第五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8年9月6日
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于2018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进行公开电子开、评标。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简易评标法的评标办法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中瑞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陆拾肆万零伍佰叁拾伍元(¥******* 元),其中暂列金额:壹拾叁万元(¥130000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吴刘斌,证书编号:闽********57577
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资格: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共5人,无业主评委):黄保营、魏文成、陈志伟、罗丽旻、张季平。
3、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1 | 中建九洲(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函附录中未响应质量保证金扣回比例,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5.1.1,予以否决其投标 |
2 | 福建谦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技术负责人未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在岗证明,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4.1.9条款,予以否决其投标。 |
3 | 福建莫森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
4、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及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
5、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9月30日
6、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第五中学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1号,邮编:352100
电话:180*****52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 ,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小林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日期:2018 年9月27日
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1、宁德市第五中学新校区附属装饰工程于2018年09月26日09时00分00秒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进行公开电子开、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福建中瑞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贰佰陆拾肆万零伍佰叁拾伍元(¥******* 元),其中暂列金额:壹拾叁万元(¥130000元)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共5人,无业主评委):黄保营、魏文成、陈志伟、罗丽旻、张季平。
3、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9日
4、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督部门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要求。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第五中学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1号,邮编:352100
电话:180*****52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 ,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小林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日期:2018 年9月30日
招标
|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