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治理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示
太和县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治理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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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治理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治理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THXCG********-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6日 开标日期:2018年09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号楼17层 中标金额:746513.65 评审委员会名单:苏娅、马艳、孟祥禹、闫风、张世光 招标人名称:太和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太和县人民路建设路交叉口 联系人:孔工 联系方式:138*****8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项目负责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77*****868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1.12万元 公告期限: 2018 年 0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建设东路,联系电话:177*****8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 09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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