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洛阳高新区办公设备耗材及办公用纸协议供货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洛阳高新区办公设备耗材及办公用纸协议供货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高新区办公设备耗材及办公用纸协议供货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就洛阳高新区办公设备耗材及办公用纸协议供货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三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高新区办公设备耗材及办公用纸协议供货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 YCLY-2018-8-20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竞谈-2018-3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预算金额:约290万
3. 服务期限: 24个月
4.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洛阳高新区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所需办公设备耗材及用纸确定三家供货服务公司。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 9月21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9月29日
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5楼E区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寇东辉、潘玉凤、姚涛
七、中标人信息:
第一中标人:河南新力迅捷商贸有限公司
最终优惠率报价:16%
第二中标人:河南诚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优惠率报价:11%
第三中标人:河南广道商贸有限公司
最终优惠率报价:10%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代理服务费15600元,按照《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三家中标公司均摊,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地 址:高新区火炬大厦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0号楼1410室
联系人:梁先生 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48-006
电 话: ****-********
153*****6614****-****************.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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