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民安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民安馨苑地板采暖工程中标公告
山东滨州民安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民安馨苑地板采暖工程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滨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民安馨苑地板采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供暖设备安装 | ||
采购单位 | 山东滨州民安置业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滨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08日15:1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08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0月08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崔其顺、聂雪芹、张小娥、付汝波、魏国利 | ||
总中标金额 | ¥531.56727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盛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760 | ||
采购单位 | 山东滨州民安置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滨城区长江二路以北,阳光南路以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滨州市泰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滨州市黄河八路3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盛超 153*****451 |
滨州市泰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滨州民安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滨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民安馨苑地板采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ZTL-2018-09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ZTL-2018-0907
项目名称:滨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民安馨苑地板采暖工程
项目联系人:刘盛超
联系方式:********7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山东滨州民安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滨城区长江二路以北,阳光南路以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雷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①、项目要求:
1、本工程地暖施工内容包含:
1.1地暖隔热层发泡水泥隔热层按照图纸设计要求。
1.2 发泡水泥隔热层需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耐热度高绿色环保,无毒无害。发泡剂及各种外加剂均没有挥发性有害物质,有利于室内环境,承载能力强,抗压性更好。
1.3 地暖钢丝网Φ3mm*50mm*50mm;
1.4 C15豆石混凝土覆盖层50mm(采用商品混凝土)。其他工艺工序以图纸设计及相关国家规范为准 (详细做法详见施工图纸及标准图集)。
1.5 地暖管、分水器、锁闭阀、球阀、过滤器等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按照图纸设计要求。
2、施工顺序:
2.1清理现场,平整地面,做水泥发泡隔热层;
2.2铺设铝箔纸反射膜(如有);
2.3铺设铁丝网;
2.4按设计要求敷设地暖盘管;
2.5浇筑豆石混凝土,应带压施工;
2.6原水泥砂浆找平;
2.7管道敷设完毕,再次进行水压试验;
2.8管网冲洗干净后,再将盘管与分、集水器连接;
2.9做好各项隐蔽验收记录;
2.10施工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②、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及更换材料,质保期后终身维修,货物的维修、部件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2、施工执行JGJ142-2004、PBJ/T14-014-2009《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行业标准。
3、地板采暖施工完毕后,须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返工,因不合格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中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4、中标人须按照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装施工。保证安装施工安全,如果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质保期内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制定实施安全措施,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安全责任都由中标人负全责。
7、本项目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未明确的,须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须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滨州市泰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35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盛超 153*****45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08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总中标金额:531.5672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滨州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null | 132.606526 |
2 | 山东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 | null | 151.931907 |
3 | 山东省博兴县华隆建工有限公司 | null | 134.951737 |
4 | 滨州汇源建安有限公司 | null | 112.0771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工程类取费标准计取,以项目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崔其顺、聂雪芹、张小娥、付汝波、魏国利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民安馨苑地板采暖工程:施工面积:79040.51平方米,其中5#、9#、13#楼为19806.80平方米;1#、2#、6#、7#楼为22710.30平方米;3#、4#、8#楼为19992.85平方米;10#、11#、12#楼为16530.56平方米。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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