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机关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项目编号:HJGP-2018-F-199)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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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机关 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HJGP-2018- F-199)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机关 委托,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HJGP-2018- F-199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77天津仁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新文化花园新丽居底商C座113-115号、213-214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1.07777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淑宁,曹淑洪 杨喆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尚女士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与芷江路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主任:***-********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155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机关、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199(最终版)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项目.doc

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帮教 社区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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