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三次)预中标结果

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三次)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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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的委托,对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三次)进行招标, 并于2018/9/30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Gpa****************3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三次)

招标代理: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30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同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总分:

92.13

项目负责人:

舒仕江

报价(元):

*******.20

业绩:

招标文件不作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飞泉实业有限公司

总分:

89.61

项目负责人:

廖成

报价(元):

*******.62

业绩:

招标文件不作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康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分:

87.44

项目负责人:

刘明

报价(元):

*******.82

业绩:

招标文件不作要求

公 示 期: 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普安县水务局

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材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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