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学府路人才安居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都江堰市学府路人才安居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学府路人才安居建设项目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18】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18】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都江堰市学府路人才安居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都江堰市永安大道北一段与学府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租赁性人才公寓及定向销售安居住房,总用地面积25990.74平方米(约合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457.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4968.02平方米)。主要包括:安置房及其配套用房的主体、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总图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2.4计划总工期:
2.4.1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540 日历天(其中勘察30 日历天,设计60 日历天,施工450 日历天);
2.4.2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勘察工作: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勘察工作;
(2)设计工作: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室外总图配套工程、配套场地及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等;
(3)施工总承包工作: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2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须由勘察单位提供)。
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⑤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2监理标段: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④省外监理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⑤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2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均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
3.4.1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2监理标段: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5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单位,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3.6入围条件:
3.6.1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3.6.2监理标段: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7 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 9 月 11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9 月29 日10时20分,地点为: 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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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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