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七个镇污水处理工程改建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七个镇污水处理工程改建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2日)


项 目 名 称

重庆市黔江区七个镇污水处理工程改建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

089450

招 标 人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大西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四川大西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2483.293208

工商注册号

****************1L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

***-********

黔江区建委

***-********

招标人: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0">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市黔江区七个镇污水处理工程改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8﹞330号、黔江发改委函﹝2018﹞332号、黔江发改委函﹝2018﹞333号、黔江发改委函﹝2018﹞334号、黔江发改委函﹝2018﹞362号、黔江发改委函﹝2018﹞363号、黔江发改委函﹝2018﹞3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黔江区七个镇污水处理工程改建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黔江区濯水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后总规模仍为4200m3/d。改建的7个污水处理厂技改后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或一级B标准。

(2)建设项目情况表:


序号

污水处理工程名称

现处理规模(m3/d)

现工艺技术

改建规模(m3/d)

拟改建工艺

改建后出水标准

自来水

电源情况

现有用电负荷

进场道路情况

范围及围合形式

1

阿蓬江镇污水处理工程

600

厌氧+人工湿地

600

A2O+化学除磷+滤布滤池

一级A标

无电源

厂区紧邻水泥路边,车辆及材料运输只能到厂区边无法进场,需二次转运

有围栏,需修缮

2

马喇镇污水处理工程

600

厌氧+人工湿地

600

A2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无电源

厂区邻近公路边,人行便道40米,施工进场相对方便。泥结石路宽2米,需拓宽、硬化

有围栏但厂界需再明确。需重新勘界并修建围墙/围栏

3

五里乡污水处理工程

500

厌氧+人工湿地

500

A2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无电源

厂区紧邻水泥路边,材料运输相对方便。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4

石家镇污水处理工程

800

厌氧+人工湿地

800

A2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无电源

无进厂道路,大型设备只能沿河道进厂,材料运输及转运不便。约1000米人行道路。需二次转运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5

白土乡污水处理工程

400

厌氧+人工湿地

400

A2O+化学除磷

一级B标

无电源

乡镇府正在修建的道路可直接进入厂区,施工进场方便。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6

中塘乡污水处理工程

700

厌氧+人工湿地

700

改良型A2O

一级B标

无自来水,最近接口约600米

无电源

有进场泥结石路6米,宽4米,需硬化,施工进场方便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7

太极乡污水处理工程

600

厌氧+人工湿地

600

改良型A2O

一级B标

无自来水,最近接口约50米

无电源

有进场公路,施工进场方便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项目周期

2.4.1建设总工期:270日历天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规划方案文件;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4.2调试期:

①清水联动调试:10日。

②污水处理厂(设施、站)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期在当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60日以内;调试期在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期间进行的,时限为90日以内。

2.5招标范围:********2">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建设红线(或原有围墙)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临时排放工程)、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及运行、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污水处理厂(设施、站)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5.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临时排放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由中标人负责对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须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②中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参考资料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招标人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资料中提供有进水水质浓度的,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确定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当项目日进水水量未超过设计规模时,在项目实际进水浓度和水量状况下,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按照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④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需经招标人内部审查通过。

2.5.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各污水处理工程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及运行、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3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各污水处理工程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④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⑤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5.4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条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4 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提供1个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者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1个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的设计业绩及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1个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的施工业绩。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提前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发布公告的媒介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www.qjdtc.com)上发布。

********6">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联 系 人:谷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联 系 人:杨莉萍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改建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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