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中配置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中配置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中配置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项目中 标 结 果 公 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0日09:3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4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0月10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司传忠杨志刚李军刘光辉周大伟 | ||
总中标金额 | ¥325.5432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78 | ||
采购单位 | 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xx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xx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778 |
招标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106-1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中配置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中配置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项目
2、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8)-106-1号
3、招标范围:公安消防大队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中配置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 预算金额:*******元;
7、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60日历天内完成各指定地点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8、 质保期:所有产品质保三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无条件更换;
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招标信息: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4日
2、开标日期:2018年10月9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委员会成员:司传忠 杨志刚 李军 刘光辉 周大伟
三、中标结果:
评标结果如下:
(1)、中标候选人:湖北久翌泽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00元/人民币;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60日历天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5)、质保期:所有产品质保三年,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无条件更换;
(6)、中标人地址:武昌区中北路武汉中央文化区K1地块一期一区第K1-2幢16层1号房
四、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代理服务费金额:39810元
五、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玄先生联系电话:135*****1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35*****778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招标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