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平安乡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及内装饰)中标公示
奉节县平安乡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及内装饰)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0月11日 2018年10月15日)
项 目 名 称 | 奉节县平安乡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及内装饰)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9857 | ||||||||
招标人 | 奉节县文化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轩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轩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59 | ||||||
工商注册号 | ********MA5U5G5R7J | 组织机构 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奉节县文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平安乡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及内装饰)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奉节发改投【2018】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奉节县文化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0">2.1 工程名称:奉节县平安乡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及内装饰)。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平安乡平安社区2社。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1041.42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增及拆除墙体、室内乳胶漆墙面、地面砖地面及楼梯面、强化木地板楼面、天棚及吊顶装饰、踢脚线、卫生间地面及墙面防水、卫生间残疾人扶手、卫生间前室盥洗台及装饰镜、外墙装饰涂料、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金属格栅墙面装饰、金属百叶窗、水电工程(除原主体工程外的水电内容)等。总投资约153.91万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以奉节县平安乡文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幕墙安装及内装饰)设计施工图(包括装饰装修、幕墙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
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10%;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且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价格可能低于成本,可能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须要求中标候选人另行提供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对不按规定提供保证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县支行账户: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021),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确认书和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5.投标保证金
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确认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9月18日17时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gov.cn/)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2018年9月19日17时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gov.cn/)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9.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文化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4号楼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72号云海花园13-6 |
联系人:肖先生 | 联系人:李磊 |
电 话: 138*****787 | 电话:157*****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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