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达通畅工程(七标段)施工招标(第二次)中标公示
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达通畅工程(七标段)施工招标(第二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6日)
项 目 名 称 | 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达通畅工程(七标段)施工招标(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9722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一 一 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一 一 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36.54134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 | |||||||||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达通畅工程(七标段)第二次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以合川发改发【2018】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分别招标,本次招标为七标段,共五条路,其中通畅道路:黎冉路,起于黎家石坝,止于老院子等,全长2.5公里,大龙路,起于大佛门,止于龙先成院子等,全长1.2公里;通达道路:椅连路,起于椅子岩,止于连二院子公路等,全长2公里,龙凰路,起于龙头一社,止于30设凤凰屋基院子公路等,全长1公里,大龙路,起于大佛门,止于龙先成院子等,全长1.2公里。
2.2建设地点:合川区龙市镇
2.3招标范围:通达工程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宽4.5m;通畅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5m,并在两侧设置0.5m宽土路肩,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类似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上相同或相似的,且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本次工程招标中,同一投标单位如参与了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达通畅工程7个标段中其他标段的投标,并成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投标单位不能再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2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gov.cn))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9日 14 时 30 分,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9*****59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
重庆市合川区南滨花园9幢8-7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138*****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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