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滤料及安装(第1次)中标结果

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滤料及安装(第1次)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滤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TZF*******A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采购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1号

成交金额:1914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均质石英砂滤料,兴茂,粒径0.9-1.2mm,K80=1.3优质海砂径20%浓度的盐酸溶液浸泡24小时,重量减少小于2%,78m3;砾石,兴茂,粒径2-4mm,7.8m3;滤板,兴茂,B*L=1020*1020(含短柄滤头3200个),70㎡。

评审委员会名单:

许小国

沈曦

谭春梅

采购人名称: 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

项目负责人:沈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国家标准

收费金额:0.00万元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2018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滤料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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