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血站进口医用低温箱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中心血站进口医用低温箱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中心血站进口医用低温箱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中心血站进口医用低温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18〕2068号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5日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15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中心血站采购人地址:包头市中心血站采购人联系人:胡丽云采购人联系方式:156*****99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百泰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广场8B914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664********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项目负责人:郝亮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 *******&MD5=f9ced********62f63dbea********ea">采购公告.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10月15日259,000.00包头市经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9-5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包头市中心血站进口医用低温箱采购项目进口医用低温箱整机保修期1年,压缩机3年。259,000.00
评审成员:格木斯,胡丽云,张富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血站、内蒙古百泰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百泰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温箱 医用 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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