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工程)中标公示
重庆市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18年 10 月 16 日——2018年 10 月 18 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0051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圣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腾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562.731569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公章) 2018年10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8年10月1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2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9">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永嘉大道西侧北段C17-03/ 01地块(永嘉大道与茅山路交界处)。
2.2 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33.3亩,总建筑面积约 22180 平方米。
2.3 工程总投资:约8062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 4656.09 万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基础工程(包括:平场土石方、基础土石方、桩基础、桩承台、基础梁等)工期为100日历天,建筑吊一层及其以下部分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板,钢筋混凝土直形墙,填充墙等)累计工期为190日历天,建筑主体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板,钢筋混凝土直形墙,填充墙,屋面等)累计工期为280日历天,全部工程竣工累计工期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项目1#、2#楼及地下车库设计施工图》中扣除外墙抹灰、外墙面装饰、内墙贴砖、内墙涂料、踢脚线、石膏板吊顶、天棚涂料、铝合金方板吊顶、室内隔断、室内洁具、防滑地砖楼(地)面、挡墙外回填粘土、室外台阶及坡道面层、室外铺装、种植屋面排(蓄)水板、过滤层、覆土层、植被层、门窗工程、化粪池、室外路沿石以外的所有内容。
(2)设计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行实施:
1)建筑图以电子版为准。
2)土石方工程土石比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市政基地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直接详勘)》综合考虑计算,土石方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室外雨污水井参照图集 02S515排水检查井 P22等做法施做。
4)消火栓型号按MF/ABC2施做。
5)吊装灯具套管按PVC20施做。
6)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
7)入口广场地坪(不上车)做法按道路断面图施做。
8)右塔(2#楼)挡墙详图(图号:4741-(2016)S-01G-09-改10)中的DQ12水平钢筋按C14@200施做。
9)给水未计算从市政给水至本工程室外水表井的接入管道。
10)动力配电未计算从市政电力至本工程变压器的连接线路。
11)筏板基础及筏板基础下的梁、基础梁、集水坑、电梯基坑、消防水池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按C30施做。
12)电梯基坑防水按下列做法施做:
基坑侧壁做法:自防水钢筋混凝土侧壁(详结施)+20厚1:2.5或M15水泥砂浆找平+1.5~2.5厚水泥净浆+2.0厚反应粘结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单面粘:反应粘密封胶+强力膜)+50厚难燃型挤塑聚苯板+回填土。
基坑底板做法:自防水钢筋混凝土底板(≥250)+20厚1:2.5水泥砂浆+2.0厚反应粘结型高分子湿铺防水卷材(单面粘:反应粘密封胶+强力膜)+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C15混凝土垫层100厚。
13)挑板屋面做法按建施4741(2016)S-01J-03材料及装修一览表中相应做法施做。
14)金属屋面瓦厚度按0.8mm厚施做。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9">3. 投标人资格要求********0">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标段投标。
3.4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21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8年 10 月 15 日 10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6. 质疑时间2018年 9 月 25 日 17 时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3">7. 答疑时间********0">2018 年 9 月 27 日 17 时 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新生路36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楼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 黎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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