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建发改投资{2017}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均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包含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的土石方、草皮、挡墙、土建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9 月 25 日至  2018年 09 月29日,每天上午 08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3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10日17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建宁县建筑业企业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方面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文(2013)81号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0月 11日上午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回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站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宁县均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建宁县均口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139*****6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商会大厦13楼

电话:188*****752

联系人:吴先生

监督部门: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建宁县均口镇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宁县黄舟坊南路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账 号:1404 0241 2900 0010 626

电 话: ****-*******

联系人: 张女士


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的答疑公示

答疑(01)号

各投标单位注意:

一、补遗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以上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招标文件中重复出现的,则相应按以上要求修改,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网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建宁县均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9月2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HXZ (明)18714

本工程于 2018年10月11日 9∶30时在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 王德生、夏邦新、黄岩泉、谢辅钦、万玉龙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投标文件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理由

依据

结论

1

/

/

/

/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投标报(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工期

质量标准

资格能力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傅文明(闽********4767)

150个日历天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恺丽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谢萍萍(闽********2676)

150个日历天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宏瑞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张汉兴(闽********7841)

150个日历天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 10月12日至 2018年10月15日。

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建宁县均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建宁县均口镇 邮 编:354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9*****6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 小吴

联系电话:188*****752

日期:2018年10月12日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HXZ (明)18714

本工程于 2018年10月11日 9∶30时在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建宁县均口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建宁县均口镇 邮 编:354500

联系人:吴先生电 话:139*****636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建宁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序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

中标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傅文明(闽********4767)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王德生、夏邦新、黄岩泉、谢辅钦、万玉龙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年 10月16日至 2018年10月26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 小吴

联系电话:188*****752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 ****-*******

日 期: 2018年10月 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建 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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