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业提升建设中标结果
电子商务专业提升建设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1]YS[GK]*******的电子商务专业提升项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电子商务专业提升项目建设 | 1 | 批 | 国内 | *******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镇洪下桥33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C2C实战教学系统1套、移动商城手机APP实战教学系统1套、校园O2O实战教学系统1套、互联网+大数据测评系统1套、现代学徒制美工人才培养班服务1项、师资培训1项、《淘宝开店技巧》课程资源开发与技术服务1套、《移动电商实战》课程资源开发与技术服务1套、《电商美工》课程资源开发与技术服务1套、《网络营销基础》课程资源开发与技术服务1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验收标准:国家标准和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 ②验收程序:货到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二个阶段。 a.货到初步验收:所有货物到达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组织人员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 b.正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后,由甲方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并会同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中标人所投教材、软件交付使用,安装、培训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十五天内支付70%合同款。 |
2 | 15 | 第一期师资定制培养结束后采购人于十五天内支付15%合同款。 |
3 | 5 | 2019年7月学期结束后采购人于十五天内支付5%合同款。 |
4 | 10 | 2021年7月学期结束后采购人于十五天内支付1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10.15-2021.07.01。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宁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霞浦县松城街道洪下桥33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七星大厦4F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苗春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苏锦霞 | |
联系方法: | 135*****391 | 联系方法: | 181*****70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 1504 0010 5250 2072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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