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8]电力0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招标人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按规划要求实施)。

2)工程概况:该项目为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约为423.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工程包干方式:按下浮率包干,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及市政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标人负责协调停电施工手续报批等工作。

5)设备材料供应: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6)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不包括停电协调时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近一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4) 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6) 须具备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7)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8)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应有3个合同金额超过4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或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

10)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应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超过4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或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

11) 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下表最低资历要求,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具体要求见下表(公告附表1)。


公告附表1

岗位名称

人数

最低资历要求

项目经理

1

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

施工员

1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质量员(质检员)

1

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材料员

1

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档案员/资料员

1

熟悉电力建设信息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及技能,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5、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捌万元(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9 月 5 日至2018年 9 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总院分院公交站)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电力服务公司办公楼1楼

电话:****-********

联系人:高工、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总院分院公交站)

电 话:139*****829

传 真:****-********

联系人:孙朝炳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监督部门: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


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8]电力019号

本工程于2018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点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50%,综合得分:93.93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0%,综合得分:80.46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10%,综合得分:80.33分。

4、经审查,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要求。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林闽广、陈建红、黄丽华、柯天兵、刘煜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年9月29日至 2018 年10月8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 136*****588

传真:****-********

联系人: 胡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监察部
地址: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监督电话:****-********

日期:2018年9月29日


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营招[2018]电力019号

本工程于2018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点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长乐市228国道长乐外文武围垦堤至下沙段堤路结合电力线路搬迁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50%;

综合得分:93.93分;

4、经审查,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要求。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林闽广、陈建红、黄丽华、柯天兵、刘煜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 136*****588

传真:****-********

联系人: 胡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监察部
地址: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监督电话:****-********

日期:2018 年 10 月 1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电力线路 围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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