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审批[2018]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蕉城区漳湾镇后湾村小城塘垦区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三纵四横7条道路和一条过渡道路,全长5370米,其中,南天南路为城市主干道,长1340米,海洋路长1190米,前进路长540米,闲云路长480米,闲静路长540米,闲趣路长640米,游闲路长400米,过渡道路240米。全线共设跨越规划河道桥梁3座(每座长54米)。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4.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工作(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2.4.2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3 施工范围: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施工图所载明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燃气等所有工程。
2.4.4其他范围: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5 计划工期: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总工期: 20个月(含设计、采购、施工)。
①工程设计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并完成报审工作,在通过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报审工作,在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报审工作。
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或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54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③关键施工节点工期:2018年 10 月31日前进场进行软基部分施工。
2.6 质量标准: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应由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的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注:提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名单打印件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5日 00:00:00至2018年9月20日 00:00:00通过宁 德 市 公 共 资 源 网 上 交 易 系 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09时00分00秒之前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 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 CA 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若因投标人 CA 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南湖滨路1号南岸景观综合楼 ;
电话:132*****538 ;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
邮编:350002
联系人:刘工、郭工、林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地址: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 12 号建设科技大楼 8 楼
电话:****-*******
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答 疑 纪 要(一)
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001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请代理明示,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类似业绩对应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评分中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及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亿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的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两项,市政类龙头企业是否认可以定为满分
答:本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编号:E****************0010011、招标公告3.53.5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的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第三条规定,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合作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与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因此建议修改为: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或者在2018年10月1日前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合作期限的合作协议的省外勘察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问联合体设计方的业绩是否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得到
答:本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对被列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是否有要求是市政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土建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本条要求中的土建专业是特指“土建专业”还是指土建类相关专业,如特指土建专业,因部分省市职称评定专业分类中没有土建专业,请问是否可用土建类相关专业或结构类相关专业替代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土建类”专业是指“土建、工民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施工管理及房建等相关专业”。
6、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类似业绩对应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评分中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及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亿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的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两项,市政类龙头企业是否认可以定为满分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一点答复。
7、1.请代理明示,关于业绩由于业主规划审批手续不齐全,不能办理网站平台备案手续,现提供业主竣工验收相关报告,是否可以不经过平台查询,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本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请问联合体设计方的业绩是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得到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三点答复。
9、【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是否只要有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您好!请提供以下材料如: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燃气等其他专业规划资料;该项目最新修测地形图、地质勘察资料等图纸,可平台上没有相关图纸,只有红线图pdf版的单页。我们也有打电话给招标人,他回答说这些材料都已经发给代理处,请代理是否可把完整的图纸等相关材料上传至网上
答:本项目的红线图等其他材料请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或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领取(联系电话****-********)。
1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信誉实力”提到“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对应招标工程的工程类别,按照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因为参与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方和施工方两家都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但设计费不参与施工,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是否按施工一方的信用分参与评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第2.2.4(2)条中“信誉实力(10分)”内容修改为: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信誉实力(10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信用评价分(满分10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信用评标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0%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信用评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注:1)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相应工程类别(市政工程)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2)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3)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变更证明材料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应提交而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4)对于评价系统没有公布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以60分计取。 5)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各方(指以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内容的各成员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
1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提到“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是需要完成的还是正在进行中的业绩。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是否可为在建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第39页“5)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对应招标工程的工程类别,按照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和设计单位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那设计单位只承担设计工作,信用分套用的是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还是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十一点答复。
14、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资信业绩证明材料是否也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印章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可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应印章即可。
1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上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是不是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电子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上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可上传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件或盖电子印章。
1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要求投标人同步诚信库信息以链接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如何同时链接各投标单位的信息
答:本项目对此内容未做要求。
17、招标文件P29中的3.5.1条款要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企业年检工作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执行,那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可否只为提供营业执照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3.5 有关资料”的第3.5.1点的内容修改为:“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18、招标文件P30中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和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而本次投标为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方式进行解密。是否应取消该条款。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4.2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第4.2.6的内容删除。
19、招标文件P39、41中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P4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但本次投标为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方式进行解密。是否应取消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0、招标文件P42-43要求“若技术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技术文件装订、密封及标识规定的,则技术文件评审得0分”,P103要求承包人建议书“装订及包封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中规定“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只需上传一份电子版,无须区分正副本。电子技术文件出现任何投标人的标识信息的(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等),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文件无效。”是否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只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中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无需装订及包封。
答:①本项目为电子标,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只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中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无需装订及包封。
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中其中“电子技术文件出现任何投标人的标识信息的(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等),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文件无效。”修改为:
“电子技术文件出现任何投标人的标识信息的(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等),评标委员会可评审其技术文件得0分。”
21、招标文件仅明确了招标项目道路的等级、宽度及长度,请问招标道路的设计速度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南天南路为城市主干道,长1340米,红线宽度46米,设计车速50km/h;海洋路为城市次干道,长1190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30km/h;前进路为城市支路,长540米,红线宽度20米,设计车速20km/h;闲云路为城市支路,长480米,红线宽度20米,设计车速20km/h;闲静路为城市次干道,长540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30km/h;闲趣路为城市支路,长640米,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速20km/h;游闲路为城市次干道,长400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30km/h;过渡道路240米,红线宽度21米。
22、技术文件中评分标准中“主要节点”内容一般是指立体交叉工程,本招标项目未涉及立体交叉工程,请问评分标准中“主要节点”方案具体指哪部分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3、技术标为暗标,请问设计方案是否有图框、连续页码、字体、文字大小、颜色、行距、字数和页数等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地块红线图”中仅显示出南天南路、闲云路的部分红线,其他招标道路(海洋路、前进路、闲静路、闲趣路、游闲路及过渡道路)红线范围均未示意,请问是否能补充道路地块红线图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十点答复。
2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可否用同一个业绩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第2.2.4(2)条中“相关类似项目业绩(10分)”第4点中的“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原件备查,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应能体现:①相关业绩的发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或“设计施工项目”;②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应补充提供相关业绩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计分。③每个业绩不重复计算。”修改为: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原件备查,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应能体现:①相关业绩的发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或“设计施工项目”;②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应补充提供相关业绩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计分。③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和投标人的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2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亿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的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是指一个工程造价在2亿以上,还是可以多个合起来有2亿以上即可请代理明确。
答:仅指一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亿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的施工项目业绩。
27、投标需知中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根据每个地区不同,有的地方只能打印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三个月以后的。建议始点为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三个月。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8、评标办法中要求设计方提供的EPC业绩,业绩要求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鉴于很多EPC业绩没有图审,建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更为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9、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第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相关类似业绩(10分)中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原件备查,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应能体现:①相关业绩的发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或“设计施工项目”;②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应补充提供相关业绩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计分。③每个业绩不重复计算。按照相关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二十五点答复。
30、41页评标办法的第4点,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承包(EPC)加分业绩,是否可与企业业绩(39页的第1点或40页的第2点)为同一加分业绩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二十五点答复。
3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相关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条件第一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与第四条加分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企业业绩加分与项目经理业绩加分是否可以为同一个项目
答:详见“一、问题与答复”第二十五点答复。
32、关于业绩设置:要求投标人的EPC业绩与施工业绩的技术指标不一致,根据该项目的特征及相关性,建议EPC业绩的指标与施工业绩的指标一直为: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亿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 2.相关类似项目业绩(10分)中,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设置为承接过,说明该项目还是在建状态,这样的项目总负责人不一定能到项目履约,建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过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7.2 预付款”修改为: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的支付:
17.2.1.1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且经财审后14日内支付至经财审后的本项目建安费用的10%。
17.2.3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付款从约定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每期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10%扣回,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80%前扣完。”
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领取本《答疑纪要》的文本文件。
招 标 人: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10月8日9时00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启动区路网(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三纵四横7条道路和一条过渡道路,全长5370米,其中,南天南路为城市主干道,长1340米,海洋路长1190米,前进路长540米,闲云路长480米,闲静路长540米,闲趣路长640米,游闲路长400米,过渡道路240米。全线共设跨越规划河道桥梁3座(每座长54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K值:11.79%
专家评委:郑明太、陈庆枝、黄金贤、林凤粦、许朝锋
3、唱标记录及投标总得分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勘察、设计费 |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总得分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廖斯汉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27%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5.49 | 80 | / |
2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胡璞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05%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4.51 | 80 | / |
3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周长喜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3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0.16 | 80 | / |
4 | 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肖太宝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2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6.75 | 80 | / |
5 |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 高俊华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34%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0.32 | 80 | / |
6 |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 冯全胜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8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3.68 | 80 | / |
7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王瑞兵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23%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2.37 | 80 | / |
8 |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 邱一宁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29%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7.03 | 80 | / |
9 | 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 车瑜俭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2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3.17 | 80 | / |
10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徐祈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5.67 | 80 | / |
11 |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廖祥超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79%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3.51 | 80 | / |
12 |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危挺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37%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89.25 | 80 | / |
13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李俊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8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4.92 | 80 | / |
14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蔡敦才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65%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3.65 | 80 | / |
15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张正涛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33%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5.79 | 80 | / |
16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刘杰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58%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5.81 | 80 | / |
17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王久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2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0.55 | 80 | / |
18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连文博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5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0.51 | 80 | / |
19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胡洋拓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68%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5.86 | 80 | / |
20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郑开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38%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4.63 | 80 | / |
21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王明军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86%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5.67 | 80 | / |
22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李凌云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79%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3.24 | 80 | /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
项目经理:邱一宁注册证号: 闽135*****9162
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总承包费用暂定为人民币35459.12万元,其中:
①勘察费:实际勘察费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进行结算,最终以有权部门审核的建安费预算造价为计算基数。
②设计费: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算。设计费最终以有权部门审核的建安费预算造价为计算基数重新计算的设计费为准。
③建安工程费下浮幅度K= 11.29 %,建筑安装工程费=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中可竞争部分项目×(1-下浮率K) +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预算价以有权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工程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广化路及寺前广场配套工程总承包投资项目 | 福建钟潭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莆田 | 24600 | 寇社民 | 2017.12.21 |
科院北路市政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泉州 | 12318.5862 | 王南阳 | 2018.6.29 |
莆田市荔涵大道“白改黑”改造工程项目 |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莆田 | 42000 | 田志峰 | 2015.7.30 |
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莆田闽中水处理有限公司 | 莆田 | 18805.94 | 邱一宁 | 2018.3.13 |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6日18:00至2018年10月19日18: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白马港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南湖滨路1号南岸景观综合楼 ;
电话:132*****538 ;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
邮编:350002
联系人:刘工、郭工、林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 12 号建设科技大楼 8 楼
电话:****-*******
日期: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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