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畅通达工程(六标段)(第二次)施工中标公示
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畅通达工程(六标段)(第二次)施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0月18日—— 2018年10月22日)
项 目 名 称 | 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畅通达工程(六标段)(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9992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02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交委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2">一、招标条件
********3">本招标项目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畅通达工程(六标段)已由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18〕23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设计已由重庆市合川区交通委员会以合川交委函〔2018〕17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合川区龙市镇。
2.2 工程规模:项目共28条道路,总长66.9公里。通畅道路共14条,全长30.5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C30砼路面,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通达道路共14条,总长36.4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20厘米手摆片石和部分已挖毛坏路片石补强,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六标段:通畅道路2条,其中:龙石路起于龙会路,止于石坪屋基等,全长2.933km;碑湾路起于碑湾,止于药铺垭口等,全长1.512km。通达道路2条,其中:黄柳路起于梨树院子,止于黄家湾等,全长3.853km;红铺路起于李乾国,止于龚家老院子等,全长2.509km。
2.3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清单、图纸及图说为准。主要包括路基、路面、路肩、错车道等内容。
********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工且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有路面结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龙市镇瓦窑路等28条通畅通达工程)共分七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根据各标段开标先后顺序同一投标人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后,其该投标人递交的后续开标的其他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参与任何评审及排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8年9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gov.cn)”下载;
(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标段(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25日11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提交。
4.3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gov.cn)”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6">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18年 10月 17 日 13 时至2018年 10 月17日14时(以交易中心电子钟为准)。
递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17日 14时。
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gov.cn)上发布。
********0">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合川区龙市镇 |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民安大道111号睿尚MOHO-A栋16楼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人:王老师 |
电话:139*****598 | 电 话:023-67034999(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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