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东货场新建高架立体库工程甲供物资(非贮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预中标结果
兰州东货场新建高架立体库工程甲供物资(非贮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预中标结果
三、评审信息: | |||||
1.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6日 | |||||
2.评审地点: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会议室 | |||||
3.评审意见: | |||||
招标编号 | 包号 | 包件名称 | 拟中标单位 | 备注 | |
LTGGS******** | 1 | 兰州东货场新建高架立体库工程甲供物资(非贮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 甘肃三和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拟中标 |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或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 |||||
四、联系信息 | |||||
1、物资招标采购所:吴先生 | |||||
联系电话:****-*******,****-*******(传真) | |||||
2. 采购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 |||||
五、拟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成交服务费电汇入以下地址(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 |||||
方式一 | |||||
户名: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核算二部 |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民主西路支行 | |||||
方式二 | |||||
网银汇款户名:兰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 |||||
开户行:工商银行兰州市民主西路支行 | |||||
网银汇款附言:转核算二部101045(此项必填) | |||||
六.拟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持单位介绍信及成交服务费汇款底单复印件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悔标、弃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 |||||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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