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已由永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以永政移函(2018)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安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工程造价约人民币约29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城市公共广场面积2-5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3000万为中型工程,故确定为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135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2)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30日8 时 00 分 00 秒至2018年10月 11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5时 00分,提交地点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16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仟元整人民币(¥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③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规定,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送达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④永安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永安市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的,应由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将投标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安市安砂镇 ,邮编:366021

电子邮箱: /

电话:139*****116,传真: /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 ,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吴、小邓

监督单位:永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永安市湖滨路616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 ****-*******


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

招标答疑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CYA(2018)021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点第4.3款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5时 0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 00分。

2、请各投标人执收据到招标公司领取答疑文件,未领取者招标人、招标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


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CYA(2018)021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密封的补充说明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第8章所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为正本 1 份,副本 3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格式”个人盖章处是指相应人员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识(适用于非电子招投标项目)

②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

③. 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

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

(3)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商务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同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2、招标文件第27页,第7.1条“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省厅信息公式公开平台没有公开园林企业信息,省厅未有任何文件说园林企业招投标需要通过信息公示公开平台对企业进行考核故该条款不适用本项目,予以取消该条款。

3、招标文件第93页投标函4“(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变更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页第35.条其他第15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书面结案证明材料”。现变更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请各投标人执收据到招标公司领取答疑文件,未领取者招标人、招标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

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

2、项目编号:WCYA(2018)021号

3、招标单位: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9*****116                 

4、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电话:****-*******

5、招标范围和内容: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6、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

7、开标地点: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9、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269128元

项目负责人:郑鸿昌 证书编号:闽zL09-01267

10、评标委员会名单:邓上鑫、卓莹、张战强、赖永平、廖先云。

11、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

12、投标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等)向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示。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罗峰村周边节点景观改造 

中标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9*****116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

二、中标人情况:

本工程中标人: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鸿昌证书编号:闽zL09-01267

投标报价:269128元 ;信用投标报价:269128元;中标价:269128元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上鑫、卓莹、张战强、赖永平、廖先云。

四、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9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或向有关部门反应。

五、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永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区移民开发局****-*******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

电话:139*****116,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溪大道时代广场1369号A1_114号,邮编:366000

电话:****-*******,联系人: 小吴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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