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服务(招标编号:CSIEZB********1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7">2.1项目概况:

2017年10月1日起修订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过程中需要开展验收监测工作,2017年11月22日下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开展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指挥部已向质检计量中心发函确认其不具备开展验收监测的能力,因此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工作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规定的工作范围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神华宁煤煤制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前应到现场实地踏勘:

(1)对固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源的监测工作。

(2)对锅炉脱硫、脱硝、除尘,固废焚烧炉除尘、脱酸、脱硝,硫回收氨法脱硫,中间罐区和成品罐区油气回收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的监测工作。

(3)污水处理场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的监测工作。

(4)厂界噪声的监测工作。

(5)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工作。

(6)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7)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8)含盐废水及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回用水水质监测。

(9)固废焚烧炉炉渣和飞灰、渣蜡分离后的废渣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指标监测。

(10)必要时的复测。

(11)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专家意见要求增加的检测项目。

(12)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并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具体监测点位及监测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内容****************9.zip">招标公告附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内容.zip(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验收工作的需要确定)。

2.3计划服务期限:

(1)具备验收监测条件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工作。

(2)验收监测完毕后1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3)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至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附表包含以下内容:

a.废气中的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氨、甲醇、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因子;

b.环境空气中的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因子;

c.废水中COD、氨氮、PH、BOD、悬浮物、石油类、总硬度、钙离子等污染因子;

d.噪声监测;

e.地下水监测中的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酚、硝酸盐、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硫化物、汞、砷、铅、氰化物、铬、石油类、苯系物;

f.《危险废物填埋控制标准》中的各项控制因子;

g.土壤监测中的氰化物、无机汞、砷、锑、铍、铜、镍、铅、锌、镉、总铬、石油烃;

(3)业绩:提供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建设环境监测(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业绩至少一项;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18日至2018年1025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108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二层董事会议室多功能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亲水北大街与贺兰山路交叉路口往北500米。 Tel:0951 6871 888/688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9">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秦志锋、张岩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何强、刘昱含

电 话:****-*******


附件:


标签: 监测服务 竣工环保验收 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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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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