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看守所押犯食堂厨具购置项目(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756)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看守所押犯食堂厨具购置项目(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756)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看守所押犯食堂厨具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756)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看守所押犯食堂厨具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看守所押犯食堂厨具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0756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21.4394天津华杰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3699号G11-118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食堂厨具见附件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1.021.439421.4394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硕,丁连义,冯金德,张名宪 武卫国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赵健、田赛超、华鑫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杜凯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1980号文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3216.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押犯食堂餐具.doc
附件文件:采购清单.rar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标签: 食堂厨具 看守所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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