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中标结果
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8日 17:05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138*****177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先生;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磊;联系电话:****-******* 138*****177 | ||
附件: | |||
附件1 | ********A62F6881E"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执行办案系统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磊
项目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38*****1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 138*****177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办案系统升级改造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全区统建了的执行办案系统,该系统是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需求自主研发的,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及版权。后又基于该系统在全区法院的应用情况根据最高院执行局、信息中心下发的通知与发文进行相应的升级完善。目前该系统为嵌入式与我院核心办案系统等无缝衔接。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了法明传(2017)699号《关于全面提升执行案件数据质量的通知》里面针对多项关于执行案件数据甄别、清理、补录、上报以及多个系统对接的升级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执行案件无效数据甄别系统”数据规范及业务流程,对原执行系统进行改造,功能扩展。此次需根据最高法明传(2018)501号文件将原有系统从核心办案系统中抽离出来,拥有自己独立的数据库,并且与西藏法院核心业务系统继续保持无缝对接。
根据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该文件单一来源方式适用的第一条与第三条,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该系统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和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的10%,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王震:西藏自治区团委 副处
喻晗: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师
唐伟:西藏自治区质监局 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王震:1、项目方案建议按照501明传文件内容要求起草;
2、符合单一来源有关规定;
3、进一步明确采购依据;
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喻晗:1、明确资金来源;
2、缺失系统架构图,网络拓扑图;
3、现状分析,建成后效果;
4、硬件造型依据,计算过程,安装部署位置,机房现状等;
5、软件开发核实,是否全部二次开发细化软开表,按照55号含附件(软开表)编制。
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唐伟:该项目为原项目的升级改造,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的10%,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的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六、公示期限: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5日。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 138*****177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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