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社会救济服务中标结果
救助管理站社会救济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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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救助管理站社会救济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合意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二段6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万信言,***-********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救助管理站 |
采购人地址 | 仁寿县文林镇半山路15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118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0-19 11:29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8-10-18 14:30 |
中标日期 | 2018-10-18 16: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9-27 17:02 |
总中标金额(元) | 8436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仁寿县救助管理站社会救济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项;数量:1;单价:843600元;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派驻人员须是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人员,不低于2人。项目专职人员应取得社会工作师证;(2)运行要求。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及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3)宣传要求。每月定期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县未保中心上报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专业规范的方案计划和工作简报;每月不少于2次在中心公众号、网站上推送活动时间、活动开展情况;(4) 管理要求。按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统一布署,全面接受县未保中心工作安排,根据中心要求及时上报服务档案信息;每月按时完成由中心下达的月工作任务;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和培训;参与执行中心实施的各类主题活动。.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仁寿县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供应商地址: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一段前进巷;中标金额:8436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000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SC*******(姚少惠);SC*******(杨道勋);SC*******(舒仕利);SC*******(袁远);采购人代表(钟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SC*******(姚少惠);SC*******(杨道勋);SC*******(舒仕利);SC*******(袁远);采购人代表(钟建);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背景《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0号)要求加强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原则,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二、服务内容(一)仁寿县自2014年被民政部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以来,立足现行法律法规,结合仁寿县实际情况,以“实施家庭监护干预”为工作重点,以“保护的对象是儿童、工作的重点是家庭”为工作理念,以“预防为目标、干预为手段”为工作思路,以“依法保护、预防为主、共同参与、有效干预”为工作原则,创新构建了独具仁寿特色的“1658”工程模型,建立了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报告、响应、转介、处置、评估、考核等机制,完善了救助保护工作流程。为了进一步深化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在未来三年的时间,探索建立一套适合本县使用的困境儿童精准关爱保护体系,具体内容如下:1.在现有个案工作试点基础之上,梳理总结形成一套《困境儿童个案服务体系》和工作指南,包含各级标准工具、个案服务流程,强制报告流程、应急处理流程、分类分级标准、岗位职责等内容用于困境儿童精准关爱保护个案服务;2.根据强制报告工作要求,建立三条报告通道,即热线、微信公众号、乡镇/社区群,做到专人接听、登记、回复,并规范建立台账,做到业务专业、服务周到;3.运用先试点后逐步推广的思路,推动建立以县未保中心为平台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多部门参与,跨学科介入,分类分级干预的儿童保护个案工作模式;4.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宣传,建立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方案,每月不少于一期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高质量的工作简报。通过户外宣传、网络宣传、电视宣传、报刊报道等形式,营造强制报告和儿童关爱保护氛围,整合政府、社会、家庭等资源参与我县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5.每季、半年、年终向县民政和社会救助管理站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送。每月月初上报上月月度总结及本月计划;6.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实施方案。(二)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派驻人员须是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人员,不低于2人。项目专职人员应取得社会工作师证;(2)运行要求。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及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3)宣传要求。每月定期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县未保中心上报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专业规范的方案计划和工作简报;每月不少于2次在中心公众号、网站上推送活动时间、活动开展情况;(4) 管理要求。按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统一布署,全面接受县未保中心工作安排,根据中心要求及时上报服务档案信息;每月按时完成由中心下达的月工作任务;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和培训;参与执行中心实施的各类主题活动。三、服务地点项目执行地点:仁寿县未保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仁寿县文林镇及以文林镇为中心周边10-20个乡镇(最终服务地点,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五、付款方式在每年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当年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的60%;本年度项目开展6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当年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的30%;本年度剩余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0%,在当年年终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在每年服务期限的最后一个月,中标人接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组织的评估考核、评估服务质量、服务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反响等。通过评估考核、评估服务质量、服务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反响等,在当年服务期限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当年剩余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0%。(注:如未通过评估考核、评估服务质量、服务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反响等,由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合格后在当年服务期限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剩余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0%。)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从行政监管、服务成效、项目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推动困境儿童个案保障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2、中标人每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接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组织的评估考核,评估服务质量、服务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反响等,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3?申诉与复核。采购人应当在考核评估结束后,向中标人通报评估结果,并接受中标人的申诉。受理机构须在受理申诉后的30日内,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
其它补充事宜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计划号:仁财采分(2018)332号,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657ff2cc016619b2dfe86c69.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Q8421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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