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乙方: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1]FJYS[GK]*******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2 | 年 | 国内 | ******* | ******* | 福建昌安 | 合同包1 1-1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叁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 天内安排进场;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高新区上街镇科技东路;
4.3交付条件:服务期结束后且无重大违约行为或纠纷。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服务内容简述及服务目标 (一)服务内容简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聘请80名专业保安人员服务,根据甲方确定的岗位,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保安服务,并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上岗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甲方管理范围内的综合执法事项的安保工作和协助甲方对管理范围内的违法事项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以及甲方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24小时轮流巡查、发现、防范、劝阻福州高新区辖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抢插抢种等行为和违反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为。 2、协助甲方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协助甲方在高新区辖区内开展福建省政府批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 4、协助南屿镇派出所日常执法。 5、协助高新区交警大队做好两园区交通安全管理。 6、执行高新区辖区内重点项目征迁、建设安保和市容市貌整治、安全警戒、环保工作等任务。 7、对需求辖区内指定的地方进行守护、巡查、制止、配合查处,防止渣土、垃圾偷倒行为。 8、无条件协助甲方组织领导下的其他工作,服从甲方统一调配临时性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以月为单位。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账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定的帐户。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 贰 年,自 2018 年11月 01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
10、违约责任
1、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三个月承包费用的赔偿。 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3、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保安人员在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的财产和设施等纳入保卫工作范围的财产受损或丢失的,经有权机关认定,乙方除赔偿甲方应有的经济损失外,若触及法律条款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人员、设备、车辆)、时间提供服务的,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每违约一次或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达10次或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第二条 服务内容简述及服务目标(一)服务内容简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聘请80名专业保安人员服务,根据甲方确定的岗位,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保安服务,并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上岗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甲方管理范围内的综合执法事项的安保工作和协助甲方对管理范围内的违法事项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以及甲方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服务主要内容:1、负责24小时轮流巡查、发现、防范、劝阻福州高新区辖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抢插抢种等行为和违反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为。2、协助甲方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3、协助甲方在高新区辖区内开展福建省政府批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4、协助南屿镇派出所日常执法。5、协助高新区交警大队做好两园区交通安全管理。6、执行高新区辖区内重点项目征迁、建设安保和市容市貌整治、安全警戒、环保工作等任务。7、对需求辖区内指定的地方进行守护、巡查、制止、配合查处,防止渣土、垃圾偷倒行为。8、无条件协助甲方组织领导下的其他工作,服从甲方统一调配临时性工作。第三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 贰 年,自 2018 年11月 01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合同总金额包括的内容及要求该服务费包含:服务费含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高温补贴、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税费、招收培训费、利润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合同价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五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保安服务费按月支付,服务费合同中标总额为:¥*******元(人民币:捌佰叁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保安服务费年总额为:¥*******元(人民币:肆佰壹拾陆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保安服务费月总额为:¥347040元(人民币:叁拾肆万柒仟零肆拾元整);2、付款方式:以月为单位。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乙方与甲方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前将服务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3、乙方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户 名: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140*****096********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市吉祥支行 如乙方需要变更收款账户信息,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将服务款打入乙方新的指定收款账户。 第六条 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派遣保安人员必须有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证,要身体健康、体能达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品德良好、具备履职学历要求、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2)确保派遣的保安人员工作时间24小时叁班倒。并按甲方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超出服务时间择日进行补休。(3)派遣的保安人员执勤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4)要有交通保障能力:服务期间,乙方须提供至少4辆的派驻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驶证、自有产权证或车辆租用合同以及面包车相关图片(须装有有效期内的车辆号牌),车龄不超过5年,车况良好,至少配备6名持B1证及以上驾驶员轮流驾驶,须提供至少6本B1证及以上驾驶证。(5)乙方须要指定专人与甲方建立联系,以便双方工作的沟通、协调。(6)执勤需配戴好安全装备、防护设备、取证设备和快速拆除“两违”简易设备,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汇报。(二) 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1)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集中食宿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监管。乙方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确保能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2)应保持所指派的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人员,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对新人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甲方经考核认为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予以调换。(三) 人员要求(1)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2) 派遣的保安人员人数为80人(男性保安不少于70人):男性,身高168CM以上(含),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年龄须在25岁至35周岁之间(队长可以45周岁以下,特殊人员年纪可适当放宽);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年龄须在25岁至35周岁之间(队长可以40周岁以下,特殊人员年纪可适当放宽)。所派遣的人员上岗前应有县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做过健康体检报告、必须有正规的保安职业上岗证。(3)所有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四) 服务质量考核要求1、服务质量考评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2、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3、乙方服务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服务质量考评制度(详见:附表)(五) 其他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在保安员工作时间、能力和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并认定确属保安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须按照甲方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排班执勤,超时补助或加班费用乙方应自行计算在合同报价内,甲方不在另行支付相关费用。3、甲方与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4、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所报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税费等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合同期间若国家相关规定有变更,乙方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准执行,合同价不予变更。5、乙方必须与履行本合同所聘用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承担保安人员的工资发放、奖金等劳动报酬,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其员工缴纳保险,乙方的员工发生工伤等劳动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人员因履行职务行为侵权所造成他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的人员任何行为造成甲方或者他人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及其人员的行为,造成甲方支付或代垫赔偿款以及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本合同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设立的专门从事委托有偿保安安全防范服务、具有从事保安服务资格的特殊性企业,并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对保安员日常进行培训与管理。2、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因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3、乙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包括:单兵装备、作训服、作训帽、肩章、保安服装等)。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委托服务费用。5、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提供保安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包括责令保安人员立即改进、更换不能提供符合甲方服务质量要求的保安人员等),确保保安人员不发生空缺。6、负责对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遵守甲方安全保卫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乙方有义务对甲乙方提出的保安员违规认真核实,及时给予处理,并向甲方书面反馈。第八条 违约责任1、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三个月承包费用的赔偿。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3、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4、保安人员在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的财产和设施等纳入保卫工作范围的财产受损或丢失的,经有权机关认定,乙方除赔偿甲方应有的经济损失外,若触及法律条款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5、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6、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人员、设备、车辆)、时间提供服务的,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每违约一次或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达10次或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第九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人员。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1、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但甲方和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 有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若乙方拒绝签收,甲方通知按本合同的住所邮寄发出三日后视为送达。3、乙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解散的,本合同终止。4、不可抗力或政策性行为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 乙方: | 福建昌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科技东路3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1#楼203-2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周燕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丹锦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7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福州市吉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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