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种群保种饲料政府货物类中标结果
保种群保种饲料政府货物类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石狮市水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中心
乙方: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1]QZKDZB[TP]*******-2的石狮市水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基因库保种群保种饲料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配合饲料 | 1 | 批 | 国内 | ******* | ******* | 华龙 | 雏鸭料:3.55元/千克;中鸭料:2.9元/千克;后备鸭料:2.7元/千克;产蛋鸭配合饲料:2.7125元/千克。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肆仟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莲埭水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内;
4.3交付条件:采购单位按生产需求调整每月进货量,按实际供货进度付款,原则上付一批压一批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响应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生产厂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验收程序:中标供应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存放地点后,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现场对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及生产日期进行验收,无异议后双方办理货物移交手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采购单位按生产需求调整每月进货量,原则上一批压一批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必须按招标方要求的单位抬头开具正式发票,且收款方为投标单位的对公账号。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8%,计50232元,待采购金额用完后退回。饲料采购过程中,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
10、违约责任
按响应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执行,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2、饲料采购期间,因原材料价格调整影响饲料价格时,甲方同意按乙方统一调整的价格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提供向甲方提供的调价通知或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调价佐证.若价格下调乙方未及时做相应价格调整,采购单位可在质保金中加倍扣罚。3、若合同期满饲料采购金额未用完,则合同期延至饲料采购金额用完为止。若饲料采购金额已用完,但合同尚未到期,则按投标文件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继续供应饲料,但总采购金额的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石狮市水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中心 | 乙方: | 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
住所: | 石狮市蚶江镇莲埭村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
单位负责人: | 黄种彬 | 单位负责人: | 曾丽莉 |
委托代理人: | 周世业 | 委托代理人: | 范月明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674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
账号: | 158*****220******* | 账号: | 162*****010*******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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