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关于磐安县档案局“百村档案”建设实体建档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关于磐安县档案局“百村档案”建设实体建档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磐安县档案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磐安县档案局“百村档案”建设实体建档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PACG2018-GK-043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09-29 10:55:14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8-10-19 14:39:22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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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磐安县档案局“百村档案”建设实体建档及数字化加工 | 不限 | 项 | 943000 | 金华市焕华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金华市环城北路111号10幢202室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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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孔耀良,潘傅耘,郭镇祥,陈峰,周鹏胤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2、采购人名称:磐安县档案局
联系人:潘傅耘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88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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