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
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的中标公告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大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原则和中标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大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GXHF*******-C
二、招标内容:大新县污水处理厂变电工程、机修设备、CASS反应设备、污泥浓缩脱水设备、沉砂池设备、提升泵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10年1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开标、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0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
2、评标时间:2010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后。
3、开标和评标地点: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第30层)
五、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佛山伯特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 (¥13,801,200.00元)
六、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
1、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第30层)
2、联系人:陈永森 联系(传真)电话:****-*******
七、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4、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10年2月5日至2010年2月9日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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