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莆田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质疑函的答复
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莆田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质疑函的答复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莆田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路灯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9日21:15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06日10:20 | ||
预算金额 | ¥214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400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路灯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荔园小区会所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张********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建绣路221号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翁********896 |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路灯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莆田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莆田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300]LX[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152*****4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路灯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荔园小区会所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张********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翁********89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建绣路221号2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函的答复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收到你公司对项目名称:莆田市路灯管理处莆田市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300]LX[GK]*******)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提出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1:标书技术评分项“11、照明设 计方案”的具体评分细则中, 机动车道道路照度模拟结果要求,未设置道路照明灯具(防护等级≥IP65)维护系数前提。事实依据: 灯具安装到现场后,灯具表面会受到粉尘覆盖,另外后续光衰也会影响照明效果,所以模拟时必须设置灯具维护系数;否则灯具安装后一段时间后路面照度就会不达标,届时大规模的灯具更换将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法律依据: 国标《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4.2.9条中要求,“道路照明灯具(防护等级≥IP65)的维护系数按0.7”进行道路照明设计 。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标书技术评分项“11、照明设计方案”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机动车道道路照度模拟结果后面增加“道路照明灯具(防护等级≥IP65)的维护系数按0.7”。
质疑答复:“照明设计方案”为评分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不同档次得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大于IP54对应的维护系数才为0.7,且该系数是针对钠灯灯具,结构上与LED灯具差距较大,无法参考,因此不予修改。
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国标《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你司如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答复人:莆田市路灯管理处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10月19日
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0:2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41.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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