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二次)预中标结果公示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二次)预中标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08:4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0月19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吉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丽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吉庆****-******** | ||
附件: | |||
附件1 | ********_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工程PPP协议-clean.pdf | ||
附件2 | ********_股东协议-clean.pdf | ||
附件3 | *******A5E33B13E1"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_公司章程-clean.pdf | ||
附件4 | ********_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clean.pdf | ||
附件5 | 预中标结果公示10.22 - 副本.docx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JYZB2018-7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YZB2018-74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PPP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张吉庆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丽娟****-********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吉庆****-********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1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9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组成单位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
主要中标条件: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
-九台至双阳段 PPP 项目(二次)
预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实施机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173号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协议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伊通段建设项目-九台至双阳段 PPP 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JYZB2018-74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时20分
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6楼会议室
四、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五、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55号
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
联系人:张吉庆
电 话: ****-********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
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规定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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