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成交公告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 | ||
品目 | 货物/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 ||
采购单位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宁江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11:3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11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10月19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明元、尹广旭、亢金龙 | ||
总成交金额 | ¥9.9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永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郭尔罗斯大路588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永威****-*******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城晟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松原市查干淖尔大街1266号松原市建筑设计院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先生****-******* |
吉林省城晟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项目(项目编号:CSZBZX-2018-3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SZBZX-2018-30
项目名称: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
项目联系人:杨永威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郭尔罗斯大路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永威****-*******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城晟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松原市查干淖尔大街1266号松原市建筑设计院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先生****-*******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SZBZX-2018-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成交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总成交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松原市宁江区万成煤业经销处中标金额:9.9万元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招标范围: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块煤100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48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元、尹广旭、亢金龙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询价招标信息公告项目编号:CSZBZX-2018-30一.招标条件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项目已由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2.3规 ? 模: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详见采购清单;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且已落实;2.5交货地点: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2.6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具体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以甲方要求为准;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煤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近三个月由市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吉林省煤炭检测报告;(8)在松原市地区境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9)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1个类似供货业绩(财政资金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四、询价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松原市查干淖尔大街1266号松原市建筑设计院六楼吉林省城晟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煤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3)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6)近三个月由市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吉林省煤炭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7)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1个类似供货业绩(财政资金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8)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五、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锦江之星四楼四号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采购信息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杨永威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晟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韩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松原市查干淖尔大街1266号松原市建筑设计院六楼监督部门: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兴原乡人民政府采购燃煤100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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