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磁兼容、消音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一标包成交公告
【成交公示】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磁兼容、消音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一标包成交公告
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磁兼容、消音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一标包成交公告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磁兼容、消音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一标包 项目编号:czcg201810-027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采购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瑞言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与凤阳路交口嘉华中心A楼802室; 成交金额: 620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单一来源采购,开标现场进行了二次报价,单价按照总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具体见附件一。 谈判小组名单:赵熠晨、刘杰、李旸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龙蟠大道105号 联系人:李为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2014(5)号文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3700元 ):48140元 公告期限:2018 年10月 22 日至2018年 10月 23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22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采购文件 附件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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