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校园绿化服务中标结果
闽江学院校园绿化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SZB[GK]2018012的闽江学院闽江学院校园绿化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2590000 | 2590000 | 长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合计: | 25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玖万元整元(¥25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
4.3交付条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中标人完成当季度绿化养护工作,根据中标金额按照经双方共同在合同中核定的当月养护经费。经采购人考核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于次月15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中标人应出具正式发票(市财政局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为确保养护质量,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制定详实的年度养护计划、月工作计划、养护月历报送校方审核,对校区绿地进行及时、高效管养,做好相关记录并科学、规范建档。★(2)应急养护(如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灾害天气应对等)应根据校方要求落实各项安排,及时、高效完成,遇到无法解决或大范围养护作业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校方,由校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后由中标单位具体实施。为防止“不上报、不养护”,每年度须两次普查养护工作,并做好备案记录备查,校方不定期抽查。(3)养护期间因养护不到位发生植物患病虫害或死亡的,必须及时补植与原植物同种类、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更新补植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做好有关记录;若中标单位未按规定补植,校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补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从养护费中扣除。★(4)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等情况,中标单位在接到校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灾后绿地需要补植的,补植工作由中标单位承担,补植苗木由校方负责。1.2、行道树养护质量标准和要求(1)作业时间:日常养护需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期以免造成交通拥堵、人员及财产安全等问题。(2)道路整体景观效果良好,无缺株断档。同一路段树形和枝下高基本一致,下缘线整齐,树高控制在合理范围,注意不得影响架空线、路灯、指示牌等。(3)植株生长健壮,枝叶繁茂,树形美观,树冠丰满、完整、具有一定的遮荫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植株无枯枝,伤损枝、病虫枝,无明显的人为破坏。层性植物要有明显的顶端优势,层次明显。(4)行道树要有群体特色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树冠必须保留骨架。(5)树木成活率:新栽行道树成活率98%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6)水肥管理:要求土壤保持疏松,无积水,不板结,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要求深挖深埋;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吸水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达到相应养护等级标准。★(7)整形修剪:行道树及其他种植在路边的乔灌木每年春季、秋季各修剪1次,每逢台风季节前再作1次检查和修整;适树整形修剪,要求造型美观,枝条分布匀称,内膛无乱枝,通风透光良好;树干修面平滑,无撕裂面,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切口靠近节,根部无侧芽萌蘖,树干上的不定芽应及时抹除;无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重叠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遇架空线应按杯状修剪,使树枝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树枝应与路灯、变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修剪伤口应作消毒封闭处理;绿化垃圾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必须日产日清。★(8)中耕除草:每季度至少中耕除草1次,应避免裸露或以不影响行道树根系为宜。(9)病虫害防治:提倡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病虫害控制在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无明显危害迹象(具体操作详见绿地病虫害防治、消杀要求)。(10)补植:出现死株、缺株等情况需要补植的应在5天内补植与原植物同种类、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植后的景观效果;补植工作要严格按校方要求执行。★(11)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1.3、绿地养护质量要求(1)乔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疏密得当,内膛无乱枝,通风透光,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层性乔木应保持明显的顶端生长优势,层次明显,树枝完整,枝叶茂盛。树干修剪面平滑,无撕裂面,根部无侧芽萌蘖,树干上的不定芽应及时抹除;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碰线枝、伤损枝以及枯枝和非自然的黄叶烂头。(2)灌木:生长势好,株形丰满,枝条疏离得当,通风透光,无枯枝、残花,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花灌木适时开花,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修剪残花残枝;造型植物形状轮廓清晰,枝叶疏密得当,枝叶覆盖均匀,不露枝干。(3)地被:植物生长良好,花繁叶茂,株形饱满,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无老化现象,无枯枝残花残叶,无缺株断行,覆盖率达100%。(4)绿篱:造型雅观,轮廓清晰,边缘整齐自然,线条清晰流畅,无空缺、无断层、下部不光秃、不露枝干,新抽条不超过篱面6cm;叶片、枝条大小分布均匀。(5)草坪: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空秃,无明显杂草,生长期不枯黄;适时修剪,确保草坪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无坑洼积水、无砖石瓦砾、无杂物。(6)花坛:植株生长健壮,花繁叶茂,色彩艳丽,图案清晰,整洁美观,无枯枝残花;花期整齐,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7)水生植物:植株健壮,花、叶色泽正常,无残花败叶;应经常清除杂草、其他入侵性水生植物;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更新、补植。(8)竹类:及时疏伐和清除老竹头,出笋期做到去劣留优,疏密得当。(9)藤本植物: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修剪得当,能在正常的季节开花,枝条上无积叶,覆盖率不低于90%。(10)植物成活率:绿地内植物无死株,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11)水肥管理:要求土壤保持疏松,无积水,不板结,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要求深挖深埋;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吸水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达到相应养护等级标准。(12)整形修剪:★1)乔木每年入夏、入冬前各修剪1次;灌木、地被根据植物长势、造型需求等进行适时修剪;草坪每年至少修剪4次。2)整形、修剪应“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促使植物枝序分布均匀、疏密得当,冠形完整、丰满,树形美观。3)乔木: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枯残枝等,以促进生长,保持美观;分枝点和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宜基本保持一致。4)灌木:灌木修剪以促进生长、保持美观为方向。采用短截、打顶、间疏、牵引等方式,进行以下几方面修剪:一是根据季节和植物开花期的特点,进行主动控花修剪;二是根据观赏角度和植物搭配情况,进行艺术整形修剪;三是根据植物生长特性,进行重剪、翻种等复壮措施;四是在生长旺盛期,定期进行疏枝、整形等养护措施;观花灌木控花修剪应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造型植物修剪应符合设 计要求,满足功能需要;5)地被:根据植物长势、造型需求等进行适时修剪。开花地被植物须在开花后适当压低或者结合种子采收适当整修;木本地被宜通过枝条的短截来控制过高生长,一年修剪2-5次;以藤木作为地被种植的,每年宜进行两次摘稀,清除过多枝叶,避免匍匐枝堆积,有利于通风透光;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根部拥挤影响正常发育时,应按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更新移植。6)草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生长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适时修剪,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般应保持在6-8cm,要求高度一致、边缘整齐、线条清晰。★7)藤本: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1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8)宿根花卉: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9)中耕除草:中耕除草宜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于潮湿时进行;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采用化学方法除草应先试验,再应用;草坪应适时进行中耕、加草、镇压,保持土壤整平和有良好的透气性;节点草坪中杂草应及时挑除,保持草坪纯度达到95%以上;使用除草剂应先试验,再应用。10)病虫害防治:提倡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病虫害控制在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无明显危害迹象(具体操作详见绿地病虫害防治、消杀要求)。11)补植:乔灌木出现死株、缺株等情况需要补植的应在5天内补植与原植物同种类、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植后的景观效果;地被、草坪、花卉、藤本、竹类以及水生植物等出现空秃等情况时应随缺随补;补植工作要严格按校方要求执行。1.4、绿地病虫害防治、消杀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病虫害防治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原菌及虫害带入本地区,防治要求如下:(1)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定科学的病虫害防治预案,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做到准确、及时、有效。(2)绿地范围内的鼠害、蛇类、白蚁情况,根据危害情况投放相关药物防治,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投放药物注意事项要求进行操作,对每次投放药物情况,应认真记录在《消杀药物投放情况记录表》上。(3)在开放性的绿地中喷药时,及时公告并选择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投放地设置警示标志,养护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注意过往人员安全。1.5、灾害天气防护:★防台风: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应做好行道树的修剪工作,以尽量减少台风危害。凡根浅、迎风、树冠大、枝叶浓密的乔木,应适当删去密枝,尤其是和架空线有碰撞可能的枝条以及过密的树枝,应采取不同程度的疏枝或短截。对危树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风暴来临时,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的树木顺势拉倒到人行道上,并及时修剪树冠部分枝条;风暴后应及时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将歪斜、倒伏的树木扶正,剪除部分枝叶,压实根部土壤,设立支架加固,加强灌水保苗工作。1.6、绿地保洁养护过程中修剪下来的树枝、树叶和草等应日产日清;绿化垃圾清运按校方要求处理,保持绿地及周边环境整洁、无散落现象。定期及时清扫草地中的落叶、枯枝。因绿化养护需要对树枝进行修剪、苗木进行修型、杂草进行清理所产生的垃圾,均由绿化养护公司自行清理出校园,不可堆放在校内。★1.7、车辆专业技术配备:自由产权的洒水车(≥15口屯)。负责校园树木、绿化带、草坪绿化,道路清洁等。为促进学院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闽江学院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闽江学院 | 乙方: | 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住所: | 福州三坊七巷郎官巷26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长希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潘朝宝 | |
联系方法: | 13506995999 | 联系方法: | 1359939883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 0251 0960 1066 308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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