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虎爪山文旅开发咨询策划方案(第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京山虎爪山文旅开发咨询策划方案(第三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湖北京山虎爪山文旅开发咨询策划方案(第三次)招标于2018年9月26日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om)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10月25日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大会议室开标,并于2018年10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HZZXCH-01
********2">名次 | 第一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交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520,000元 |
质量目标(如有) | |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 2个月 |
投标人资质 及证书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MA4L013136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臧建刚、工程师、编号:********44 |
获奖信息 | / |
其他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传 真:***-********
3、监督部门: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
邮 编:430074
纪检监察室电话:***-********
2018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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