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
比选邀请书
致:福建鑫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仓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诏安长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比选人为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
2.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3.建设内容: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本工程预算价为:¥199615元(暂列金额为9500);K= 10%,发包价为¥180603.42元;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本工程的建造师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参选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7.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8. 本比选项目不要求参选人在招参选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领取比选邀请函的时间、地点:
参选单位,请于2018 年10月12日至2018 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3 时00 分至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78号)购买相关资料,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四、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18年10月25日10时00分;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10时00分(参选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3.比选地点: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选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六、参选保证金的提交
参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提交参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加盖参选人公章),未提供参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选资格。未中选的参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单位参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村民委员会 (盖章)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9*****190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诏安县建设乡招投标中心
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
比选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排污工程
2、比选人: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9*****190
3、比选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
5、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6、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99615元(K= 10%),发包价为¥180603.42元
7、招标方式:邀请比选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8、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9、第一中选候选人:福建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赵云鹏注册证号:闽********3524
中选价:人民币180603.42元 工期:60日历天
技术负责人:许应军
第二中选候选人:福建鑫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中选候选人:福建省仓兴建设有限公司
废标情况:无
11、评委名称:沈雄辉、沈木兴、沈建卢
12、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29日
比选人:诏安县建设乡水头村村民委员会
比选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标签: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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