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标结果
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标结果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18〕8号)及《贵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筑财监〔2018〕3号)等文件精神,高新区财政局于2018年8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予以公告。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8月起高新区财政局抽调了4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重点对医疗行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财政资金使用、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建设、是否违规设置“小金库”、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工商系统随机抽取的形式,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共检查了4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业企业各2户),分别是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发展办公室、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冬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财务制度较健全,会计核算较正确,能够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信息披露较为完整,未发现有其他违反国家财经制度、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检查对象在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活动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未发现会计造假、企业操纵损益、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但存在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会计基础不规范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的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行业企业存在记账凭证要素不完善问题
经检查,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冬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部分记账凭证记账、出纳无打印字样或签字盖章问题。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第五十一条“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责成被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记账凭证要素,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会计基础不规范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1、经检查,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发展办公室存在部门决算表填列的预算调整数与批复数不一致,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原始凭证不齐全的问题。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五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的规定,责成被查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经检查,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记账凭证不规范、原始凭证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超范围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等问题,根据《会计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被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责成该单位追缴超范围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预算编制,补充完善会计凭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审核,规范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高新区财政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对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及检查意见,并加强跟踪督促其依法依规及时认真整改。目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发展办公室、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冬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完善相关问题,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正在进行整改。
贵阳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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