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返乡投资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川商返乡投资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商返乡投资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已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47-03-******]FGQB-0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47-03-******]FGQB-01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川商返乡投资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一期)。
2.2标段为:施工总承包+投资三个标段。
一标段:横一路;
二标段:纵二路南路;
三标段:纵二路北路。
2.3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
2.4建设方式:施工总承包+投资
2.5建设规模:
一标段:横一路,长约830米,宽18米,总投资约1653万(包含前期可研、环评、勘察设计、咨询、测量、杆管线临时迁改、征地拆迁、监理、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
二标段:纵二路南路,宜南快速通道以北路段,长约480米,宽32米,总投资约2000万(包含前期可研、环评、勘察设计、咨询、测量、杆管线临时迁改、征地拆迁、监理、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
三标段:纵二路北路,宜南快速通道以北路段,长约485米,宽32米,总投资约2100万(包含前期可研、环评、勘察设计、咨询、测量、杆管线临时迁改、征地拆迁、监理、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
2.6项目合作期:建设期为3年,付费≥5年。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方式为施工总承包+投资,质量要求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投融资及建设能力;宜宾市本地注册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0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宜宾市本地注册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3(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函〔2018〕5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一律按招标投标法和比选办法相关规定,在宜宾市本地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确定中标人。各级政府投资项目除桥梁、隧道、钢结构等特殊施工要求外,不再设置施工业绩条件)。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01 00:00至2018-10-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26 1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政务中心六楼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 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 电话:028-********
传真:0831-******* 传 真: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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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商返乡投资科技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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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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