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8-A-0900)成交公告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8-A-0900)成交公告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8-A-0900)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8-A-0900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23.9天津市瑞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AB座二层E单元(E258)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IPS主机等设备详见附件1.质保期:提供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1年的质保,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为确保为本项目系统稳定正常运行,需配置1名技术专员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保证随时维护和调整,此项服务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不限次数的上门服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2.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产品及系统的操作、管理维护、常用技术进行免费技术培训,达到按操作规程独立操作使用。3.供应商须承诺未征得客户同意不泄露客户提供的数据,做好保密工作。4.质保期内对于确认的系统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改。5.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格产品,负责安装指导、精心调试,使设备能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成交供应商须对合同中包含的设备进行定期上门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提供主要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则及程序,以供采购人监督;成交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并跟踪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6.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7.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8.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9.项目实施完成,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全套安装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布线图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10.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系统软件平台能与采购人原相关系统软件完全兼容。1.0123.9123.9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郭新颖,王善利 曹立明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老师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机关

2.采购人地址:南大街17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康老师:139*****66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7629.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0900--最终版.pdf

附件文件:一览表.doc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网络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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