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马头国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宣传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宣传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购置森林防火宣传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X-CG-XJ-2018-081

采购方式:询价转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2日

开标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泾县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宣城市泾县创业路与箬帽路交汇处附近南

中标金额: 111900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长城风骏皮卡车

风骏6 2017款2.0T柴油四驱领航4D20

1台

111900

评审委员会名单: 翟利民、汤雪峰、何卫林

采购人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地址:泾县琴溪镇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138*****246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宣纸城

项目负责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3*****979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4000 元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 日 至2018年10月 3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马头国有林场、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泾县宣纸城,联系电话:138*****246183*****9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5.doc">询价文件(二次).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车 宣传 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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