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三小学外墙、围墙及屋面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A包】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三小学外墙、围墙及屋面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三小学外墙、围墙及屋面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沙河第三小学外墙、围墙及屋面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包采谈〔2018〕1085号
评审日期:2018年10月29日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9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单位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沙河第三小学校
采购人地址:九原区井平新村
采购人联系人:武建国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15号街坊1-031-5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666********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建业支行
项目负责人:徐文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606
采购文件: 沙河三小采购公告.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10月29日307,001.00包头市华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新光西路昆河镇办公楼519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郭志强,黄波,孙权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沙河第三小学校、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屋面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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