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已由(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杭发改审【2018】7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以杭交工【2018】6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及其他),招标人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步云乡、古田镇。
2.2 项目的规模: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线路起点K0+000位于步云游客服务中心,路线沿着既有县道634走向经石平村拓宽改造至接古田梅花山路二期设计终点(K3+825.877),终点桩号K6+002.081,路线全长5.985公里。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肩路面化;设计荷载: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1/25。项目总投资约13500万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1、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6+002.081,路线全长5.985公里 5、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且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 5.985 | 路基、路面、涵洞、通道、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施工 | 18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不要求。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lyggz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10月18日 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lyggzy.com.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com.cn)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zy.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com.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杭县北环路42号
邮 编:364200
联系人:丘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杭县北环路121号(电力公司向西20米)
邮 箱:/
联系人:小柯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因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投标示范文本(2018)部分内容被固化无法细化或调整修改,因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或调整修改。本招标项目“补充说明”将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本“补充说明”中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说明”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各卷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四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卷 附件 1、《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丛书 本丛书投标人自行购买,招标人不提供。 ?3、招标人委托代理电子签章授权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招标项目“补充说明”及根据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的原路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其计息方式为: 不计息 |
3.5.5 | 近年发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年份要求 | 按相关文件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已于2018年8月1日停止行贿犯罪查询查询工作,故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均予以删除,此处不要求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 |
7.3.1 | 履约担保 | 增加:履约担保须从中标人的基本开户银行帐户转出 |
10.3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元(不含暂列金), 投标总报价(扣除暂列金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价将被否决 |
10.4 |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 | 投标总报价(扣除暂列金额)低于“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下限”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X取值区间:最高限价的88%≤X≤最高限价的100%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附录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7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组: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路基和路面工程师 (可为同一人) | 1 | 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涵工程师 | 1 | 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测量工程师 | 1 | 路桥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试验和质检工程师 (可为同一人) | 1 | 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内业和计量工程师 (可为同一人) | 1 | 路桥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 路桥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注: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予以响应。
2.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以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上的单位为准,若不符则须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附录7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 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等 相关要求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 求 | 进场时间及要收验收标 准 |
挖掘机 | 斗容1.0m3以上 | 台 | 4 | |
装载机 | 斗容1m3以上 | 台 | 4 | |
振动压路机 | 15t以上 | 台 | 2 | |
自卸汽车 | 10t以上 | 辆 | 16 | |
洒水车 | 辆 | 2 | ||
全站仪 | 台 | 2 | ||
水准仪 | 台 | 2 | ||
钢筋制作加工安装设备 | 套 | 1 | ||
热熔划线机 | 台 | 2 | ||
沥青混合料搅拌站 | ≥120t/h拌和设备,间歇式冷料仓不少于5个 | 座 | 1 | |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 摊铺宽度≥4.5m双振梁应具有自动调节摊铺宽度及找平功能 | 台 | 2 | |
沥青洒布车 | 5000L以上智能型沥青洒布机 | 辆 | 1 | |
双钢轮压路机 | 整机质量≥12t全振动 | 台 | 2 | |
双钢轮压路机 | 整机质量≥8t全振动 | 台 | 1 | |
轮胎压路机 | ≥25于沥青路面结构各层 | 台 | 2 | |
砼搅拌站 | 60HSZ | 座 | 1 | |
水稳搅拌站 | 100t/h | 座 | 1 | |
双卧轴强制式水泥砼搅拌机 | 斗容1m3以上 | 台 | 2 | |
自动计量配料装制 | 斗容1m3以上 | 套 | 2 | |
天泵 | 台 | 2 |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辆 | 3 | ||
张拉设备 | 套 | 2 | ||
压浆机 | 套 | 2 | ||
变压器 | 满足拌和站临时用电需要 | 台 | 2 | |
发电机 | 满足拌和站临时停电和涵洞施工需要 | 台 | 3(备用2台,施工1台) | |
冲击压路机 | 冲击力不小于250T,轮重16T,动力400马力 | 台 | 1 |
注: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标段中标需提供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陈诺函予以响应。
2、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做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23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5份 |
修改为
19 | 17.3.3(2) | 不计息 |
23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6份 |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部分修改如下:
1、第4.1.4(3)修改为:(3)加强施工现场和临建设施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地建设、预制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数据集中管控等)有关规定,最高控制价的1.5%列入其他标准化(控制价的1.5%中。若违反该规定,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按照第22.1款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
2、第11.5.(2) 修改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将工程另行发包或停止实施的,对该部分工程,其清单子目单价取招标最高控制单价和承包人中标单价的高值,按此单价计算的费用加上同比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章金额合计进行结算,按此原则结算金额与承包人中标单价结算金额的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政策法规、政府行为、群众要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等)导致部分工程不实施,则该部分工程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考虑中标价优惠幅度进行结算。
3、第15.4.4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材料单价招标文件有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公布的主要材料参照《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和2018年7月《龙岩工程造价信息》、地方性材料参照2018年7月《龙岩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
4、第 16.1.1 修改为: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本款约定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一般情况不作调整。
{如确需调整可参照以下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对钢筋、水泥、柴油、沥青、重油、钢护栏以及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绞线、隧道结构用型钢进行价差按月调整,且仅对材料原价进行调整,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包装品回收价值等均不在调整之列。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材料消耗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对于特大桥梁、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等的非结构用材也不列入价差调整范围。
(1)风险幅度(r)
以上可调差材料一定幅度内价差作为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风险幅度系数r=±3%
(2)计算公式
价差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每月调差一次:
价格调整公式:
****************9001.gif">****************6002.gif"> 式中:TJE—月计量支付额的调价额;
ZFE—指100-700章月计量支付额;
ZH—综合调价系数;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X=1-(a1+a2+a3+a4+a5+a6+a7+a8)
式中:a1—钢筋的权重系数;
a2—水泥的权重系数;
a3—沥青的权重系数;
a4—钢护栏的权重系数;
a5—柴油的权重系数;
a6—重油的权重系数;
a7—钢绞线的权重系数;
a8—隧道结构用型钢的权重系数;
△CLi—为各调差材料价格变动系数,计算规则:
(1)当****************0003.gif">时,****************0004.gif">;
(2)当****************6005.gif">时,****************1006.gif">;
(3)当****************7007.gif">时,****************0008.gif">;
其中:r为风险幅度系数;
CLio、CLi分别为基期价格与当期价格。
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材料价格在投标所在月份不作调整,此后每期计量调整一次,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的计量支付按证书签发月份的综合调价系数在末期计量时调整。
2式中的基期价格按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时所采用月份的《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龙岩市材料信息价(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行,发布价采用龙岩市指导价),若《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的材料可参照当月的《福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发布价采用龙岩市综合价格)。当发布的信息价为区间价时,以区间价的平均价为准。
3式中的当期价格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应调价施工当月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若《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的部分材料可参照当月的《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价周期跨月的,当期价格为当期施工时间内材料价格算式平均值。
4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补疑书中公布,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何种原因不予调整。
5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税费(建设工程增值税除外)、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另外支付。
调差材料基期价格及权重系数表 | |||||
代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基期价格 | 权重系数 | 备注 |
111 | 光圆钢筋 | t | 3767 | 0.425 | |
112 | 带肋钢筋 | t | 3759 | 1.863 | |
125 | 钢绞线普通,无松弛 | t | 4914 | 0.156 | |
247 | 钢管立柱(护栏) | t | 4388 | 0.093 | 无缝钢管单价 |
249 | 波形钢板 | t | 5121 | 0.201 | 三波 |
832 | 32.5级水泥 | t | 418 | 9.170 | |
833 | 42.5级水泥 | t | 440 | 0.448 | |
851 | 石油沥青 | t | 3707 | 2.185 | 进口 |
852 | 改性沥青 | t | 4491 | 3.684 | 进口 |
853 | 乳化沥青 | t | 3440 | 0.758 | 阴阳离子合成胶乳化沥青 |
861 | 重油 | kg | 5 | 0.644 | |
863 | 柴油 | kg | 7.08 | 5.865 | |
固定(X) | 74.508 | ||||
合计 | 100.000 | ||||
注:除乳化沥青外,调差材料基期价格为福建省交通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中的除税材料单价,钢管立柱基期价格和施工期价格套用无缝钢管单价;乳化沥青基期价格和施工期价格分别采用《龙岩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和施工当期中阴阳离子合成胶乳化沥青的除税价 |
5、第17.3.4修改为: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内业资料完备,同时按有关要求上传备案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文件资料完备、电子扫描件提交备案归档完毕,工程竣工结算经上杭县审计局审核或备案并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最终结算工程款总额以上杭县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6、第20.2.3修改为:工伤保险要求承包方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在上杭县人社局缴纳。
7、第20.4.1修改为: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 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8、第20.4.2修改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中标后,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在接到保单后将按实际保险费支付给承包人,但不高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
五、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第九、所需其他材料增加
项目经理委托书(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填报)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盖单位电子章)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姓名) | |
(签字) |
抄送:(监理人,若有)
六、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均作为附件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以2018年9月30日发布为准;投标人在填报子项单价时应低于或等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补充说明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并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30日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说明文件(编号:02)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研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和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或调整修改,本次 “补充说明”将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本“补充说明”中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次“补充说明”内容为准。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修改为“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个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列部分条款修改为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18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日(暂定,以实际开工令写明的时间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5月1日(暂定) 其中控制性工程工期与招标公告一致。 |
2.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各卷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四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卷 附件 1.《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丛书 (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 2.国家、省市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 ?3、招标人委托代理电子签章授权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招标项目“补充说明”及根据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第11.5.(2) 修改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将工程另行发包或停止实施的,对该部分工程,其清单子目单价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和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变更新增单价(不下浮)中较高者计算的费用加上同比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章金额合计进行结算,按此原则结算金额与承包人中标单价结算金额的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政策法规、政府行为、群众要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等)导致部分工程不实施,则该部分工程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考虑中标价优惠幅度进行结算。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承包人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费用。
2. 第15.4.4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材料单价招标文件有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公布的主要材料参照《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确定,《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没有的采用《龙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地方性材料参照《龙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确定,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
3. 第 16.1.1 修改为: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本款约定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一般情况不作调整。
{如确需调整可参照以下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对钢筋、水泥、柴油、沥青、重油、钢护栏以及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绞线、隧道结构用型钢进行价差按月调整,且仅对材料原价进行调整,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包装品回收价值等均不在调整之列。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材料消耗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对于特大桥梁、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等的非结构用材也不列入价差调整范围。
(1)风险幅度(r)
以上可调差材料一定幅度内价差作为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风险幅度系数r=±3%
(2)计算公式
价差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每月调差一次:
价格调整公式:
式中:TJE—月计量支付额的调价额;
ZFE—指100-700章月计量支付额;
ZH—综合调价系数;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X=1-(a1+a2+a3+a4+a5+a6+a7+a8)
式中:a1—钢筋的权重系数;
a2—水泥的权重系数;
a3—沥青的权重系数;
a4—钢护栏的权重系数;
a5—柴油的权重系数;
a6—重油的权重系数;
a7—钢绞线的权重系数;
a8—隧道结构用型钢的权重系数;
△CLi—为各调差材料价格变动系数,计算规则:
(1)当时,********170*****9004.png">;
(2)当********170*****3005.png">时,********170*****9006.png">;
(3)当********170*****6007.png">时,********170*****9008.png">;
其中:r为风险幅度系数;
CLio、CLi分别为基期价格与当期价格。
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材料价格在投标所在月份不作调整,此后每期计量调整一次,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的计量支付按证书签发月份的综合调价系数在末期计量时调整。
2式中的基期价格按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时所采用月份的《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龙岩市材料信息价(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行,发布价采用龙岩市指导价),若《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的材料可参照当月的《福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发布价采用龙岩市综合价格)。当发布的信息价为区间价时,以区间价的平均价为准。
3式中的当期价格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应调价施工当月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若《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的部分材料可参照当月的《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价周期跨月的,当期价格为施工当期时间内材料价格算式平均值。
4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补遗书中公布,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何种原因不予调整。
5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税费(建设工程增值税除外)、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另外支付。
4. 第17.3.4修改为: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内业资料完备,同时按有关要求上传备案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资料完备、电子扫描件提交备案归档完毕支付工程款的97%或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工程款的100%;工程竣工结算经上杭县审计局审核或备案,发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最终结清工程款总额以上杭县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5. 第27修改为:27.其他文件与规定
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省、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等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另外附加:
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上传投标预算电子文件。
(1)工程预算文件(含02、03、04、07表),表格样式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2)投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电子文件(软件造价文件)。
2.承认在施工过程中保畅通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负责。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 增加“附件九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
附件九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综合消化突出矛盾,维护施工现场治安状况,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
2.甲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3.甲方应督促和检查乙方与雇用人员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甲方要留存乙方的农民工工资表,以督促农民工工资的落实;
5.在发放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会同监理派出专人现场监督发放。
二、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工人入场3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安全协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乙方必须及时为入场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2.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和专职财务人员,对现场劳务人员统一建档、登记造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代表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和工资支付方式,特别应列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由双方分别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5.乙方应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乙方不得使用零散工(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人员视同零散工),否则将受到处罚。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的工资。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7.乙方应如实为工人计算工资,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不得由“包工头”、带班长”代领,应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直接转账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到账后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予公示并报备监理人和发包人。每期计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当期农民工工资表(要求写明姓名、身份证、工作内容、工程量、工资额、农民工工资专用帐号、联系方式、证明栏(签名按手印)、领取栏)、上一期计量农民工工资表领取情况(领取栏签名按手印)及有关合同附件,未提供的不予计量支付。农民工工资表信息提供错误或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群体事件发生。尤其要保证国庆、“两会”、春节、外宾来访、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或其他非常时期治安状况良好,无过激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9. 乙方应按省市县有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发包人或监理书面警告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暂扣一笔或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劳动监察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四、若经核实发现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结清支付,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先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22.1款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五、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违法用工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或乙方缴纳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中直接向劳务工人支付工资以平事端,同时,甲方将根据影响后果按合同条款第22.1款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本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且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2.3修改为“2.3投标人未在工程量固化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即使该子目变更为其他工作,发包人仍不予支付。”
2. 4.10修改为“4.10 试验检测标准化,包括按标准化要求承包人试验室的建设、质量检测(含试验检测)等内容,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的1%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5-3子目中以总额计量,由承包人自行踏勘后选择合适的场地建设,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承包人按标准化要求完成试验室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其中40%与计量工程款同比例支付,余下的20%待工程完工拆除清理并经相关权益所有者和管理部门均验收合格后支付,承包人未按标准化要求施工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承包人无相关试验检测(自检)资质的,其试验、检测项目应委托有乙级以上资质并经发包人认可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完成,但相应费用视为已包含在“105-3 试验检测 (控制价的1%)”和其他相关子目报价中,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
第四卷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 第203.05-1(1)款修改为:
(1)路基土石方开挖依据图纸所示设计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积法计算,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不分土方、石方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施工过程中,平面线形或边坡坡率需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以变更后设计图纸及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除平面线形和边坡坡率调整外,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均不予调整。
2. 第204.06-1(1)款修改为:
(1)路基土石方填筑(包括利用方填筑、借方填筑),不分土方和石方,不分土石方来源,按施工图设计中提供的数量(但不包括路面结构层数量)进行包干,以立方米计量。施工过程中,平面线形或边坡坡率需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以变更后设计图纸及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除平面线形和边坡坡率调整外,无论任何原因填筑总数量均不予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利用方的开挖及运输作业费用包含在第203节路基挖方单价中,不单独计量。借方取土资源费、开挖运输等一切费用含在填方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2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函中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公路部分第100章至700章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市政部分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银行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银行电子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修改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不含暂列金额),其中公路部分第100章至700章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市政部分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 日历天/○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银行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银行电子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若因系统固化原因投标人不能删除,则不填写或”/”。
2. 第2个信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
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工程预算文件(含02、03、04、07表),表格样式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3.投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电子文件(软件造价文件)。
凡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2018年9月30日上传的)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本补充说明文件文件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补充说明文件(2018年9月30日上传的)内容有抵触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3日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说明文件(编号:03)
各投标人:
因系统原因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查看2018年10月3日发布的第2次澄清,故2018年10月3日发布的第2次澄清内容均作无效,特此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研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和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或调整修改,并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汇总解答,本次 “补充说明”将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本“补充说明”中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次“补充说明”内容为准。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列部分条款修改为如下: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五卷 附件修改为:(1)《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丛书(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2)国家、省市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3)招标人委托代理电子签章授权书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项目“补充说明”及根据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修改为:采用(1)采用转账或电汇;(2)采用银行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四楼(上杭县李家坪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修改为:制作过程中不需要编制目录及标注页码。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打印前应编制目录及标注页码,但实质性内容不得修改,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纸质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 投标人须知前10.5条款保险费中“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3%”与发布的固化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条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扣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保险费率为 3‰”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条款说明为准。
5. 投标人须知前10.6条款安全生产费中“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招标最高限价或的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4条款“安全生产费用按发包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的1.5%计算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2-3子目以总额包干计量,不得调整取费基数和费率。” 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4条款说明为准。
6. 投标人须知前10.9标准化专项费用中“为强化工程现场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投标价(公路部分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小型项目不低于20万元),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标准化建设费”细目。”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0、4.11条款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相应条款说明为准。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核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注释文字修改如下:
注:1.投标人应按后附表的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所列人员的资格;
2.项目经理须提交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交身份证、职称证及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
3.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开具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 路桥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公路桥梁)、交通土建、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道路、道路工程、道路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下列部分条款修改为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开启进入各合同段第二信封评标的所有报价文件,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则开标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将所有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5%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再将该平均值下浮2~5%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所有小于最高限价的95%且大于最高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将所有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下浮-4~-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价)家数小于15家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该值: a)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5%,再将该平均值下浮2~5%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b)小于最高限价的95%且大于最高限价的90%,将该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c)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将该平均值下浮-4~-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 1.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范围分别为2~5%、-1~2%、-4~-1%,均以0.5%为一档,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价=评标价=投标总报价(含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即100-700章合计金额; 3.所有经计算的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均取整到元(其后按四舍五入)。 4.在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时,若无投标人的报价处于某种方法所取值的范围,则该种方法不参与抽取。 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 1.开标现场被宣布为被否决投标的报价不予宣读,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报价文件不参与评审;报价文件在评审过程中被否决,但其开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的仍然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超出限价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即100-700章合计金额),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 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即100-700章合计金额)后,招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算术性修正发生变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 投标文件第102页 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6.1.2条“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书附表七的格式填写一份《临时用地计划表》……”,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请问是否还需要单独提交《临时用地计划表》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由中标单位在开工前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起提交审批。
2. 第11.5.(2) 修改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将工程另行发包或停止实施的,对该部分工程,其清单子目单价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和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变更新增单价(不下浮)中较高者计算的费用加上同比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章金额合计进行结算,按此原则结算金额与承包人中标单价结算金额的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政策法规、政府行为、群众要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等)导致部分工程不实施,则该部分工程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考虑中标价优惠幅度进行结算。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承包人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费用。
3. 第15.4.4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材料单价招标文件有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公布的主要材料参照《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确定,《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没有的采用《龙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地方性材料参照《龙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确定,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
4. 第17.3.4修改为: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内业资料完备,同时按有关要求上传备案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上杭县审计局审计,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并归档完毕支付工程款的97%或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工程款的100%;缺陷责任期满,有关资料验收合格并归档完毕,发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最终结清工程款总额以上杭县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5. 第27修改为:27.其他文件与规定
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省、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等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另外附加:(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上传投标预算电子文件:工程预算文件(含02、03、04、07、08-2表),表格样式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2)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保畅通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调查,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增加“附件九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具体见附件。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综合消化突出矛盾,维护施工现场治安状况,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
2.甲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3.甲方应督促和检查乙方与雇用人员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甲方要留存乙方的农民工工资表,以督促农民工工资的落实;
5.在发放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会同监理派出专人现场监督发放。
二、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工人入场3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安全协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乙方必须及时为入场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2.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和专职财务人员,对现场劳务人员统一建档、登记造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代表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和工资支付方式,特别应列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由双方分别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5.乙方应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乙方不得使用零散工(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人员视同零散工),否则将受到处罚。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的工资。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7.乙方应如实为工人计算工资,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不得由“包工头”、带班长”代领,应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直接转账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到账后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予公示并报备监理人和发包人。每期计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当期农民工工资表(要求写明姓名、身份证、工作内容、工程量、工资额、农民工工资专用帐号、联系方式、证明栏(签名按手印)、领取栏)、上一期计量农民工工资表领取情况(领取栏签名按手印)及有关合同附件,未提供的不予计量支付。农民工工资表信息提供错误或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群体事件发生。尤其要保证国庆、“两会”、春节、外宾来访、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或其他非常时期治安状况良好,无过激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9. 乙方应按省市县有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发包人或监理书面警告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暂扣一笔或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劳动监察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四、若经核实发现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结清支付,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先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22.1款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五、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违法用工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或乙方缴纳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中直接向劳务工人支付工资以平事端,同时,甲方将根据影响后果按合同条款第22.1款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本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且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五、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部分说明修改如下:
1. 2.3修改为“2.3投标人未在工程量固化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即使该子目变更为其他工作,发包人仍不予支付。”
2. 4.10修改为“4.10 试验检测标准化,包括按标准化要求承包人试验室的建设、质量检测(含试验检测)等内容,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的1%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5-3子目中以总额计量,由承包人自行踏勘后选择合适的场地建设,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承包人按标准化要求完成试验室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其中40%与计量工程款同比例支付,余下的20%待工程完工拆除清理并经相关权益所有者和管理部门均验收合格后支付,承包人未按标准化要求施工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承包人无相关试验检测(自检)资质的,其试验、检测项目应委托有乙级以上资质并经发包人认可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完成,但相应费用视为已包含在“105-3 试验检测 (控制价的1%)”和其他相关子目报价中,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
六、第四卷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 第203.05-1(1)款修改为:(1)路基土石方开挖依据图纸所示设计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积法计算,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不分土方、石方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施工过程中,平面线形或边坡坡率需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以变更后设计图纸及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除平面线形和边坡坡率调整外,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均不予调整。
2. 第204.06-1(1)款修改为:(1)路基土石方填筑(包括利用方填筑、借方填筑),不分土方和石方,不分土石方来源,按施工图设计中提供的数量(但不包括路面结构层数量)进行包干,以立方米计量。施工过程中,平面线形或边坡坡率需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以变更后设计图纸及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除平面线形和边坡坡率调整外,路基填方总数量均不予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利用方的开挖及运输作业费用包含在第203节路基挖方单价中,不单独计量。借方取土资源费、开挖运输等一切费用含在填方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七、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 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标段(组)的地方位置填入“/”。
2. 第2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函中第1、2、3条修改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其中公路部分第100章至700章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市政部分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 日历天/○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银行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银行电子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若因系统固化原因投标人不能删除,则不填写或“/”。
3. 第2个信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以及工程量固化清单);(2)工程预算文件(含02、03、04、07、08-2表),表格样式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用于商务文件中)”第2点中项目规模内容填写如下: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线路起点 K0+000 位于步云游客服务中心,路线沿着既有县道 634 走向经石平村拓宽改造至接古田梅花山路二期设计终点(K3+825.877),终点桩号 K6+002.081,路线全长 5.985 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景观及环境保护工程、公路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
5. 在第一信封中不需要填写的表格如“(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等,是否可放空不填或者填“/”请明确。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
6. 删除“第一信封 十、其他材料”
7. 关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投标函”中“质量要求”的填写:在专用条款正文第103页13.1条款,“工程质量要求”为“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在投标人须知中,“质量要求”为“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合格标准”请明确按哪个填写。
答:按“……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填写。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合格标准以及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发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等中较高者执行。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现统一修改为2018年 10月30 日08:00。
招标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1日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说明文件(编号:04)
各投标人:
备注:本项目第4次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编号:04)的内容与第3次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编号:03)的内容一致,具体如下:
因系统原因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查看2018年10月3日发布的第2次澄清,故2018年10月3日发布的第2次澄清内容均作无效,特此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研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和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或调整修改,并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汇总解答,本次 “补充说明”将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本“补充说明”中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次“补充说明”内容为准。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列部分条款修改为如下: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五卷 附件修改为:(1)《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丛书(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2)国家、省市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3)招标人委托代理电子签章授权书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项目“补充说明”及根据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修改为:采用(1)采用转账或电汇;(2)采用银行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四楼(上杭县李家坪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修改为:制作过程中不需要编制目录及标注页码。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打印前应编制目录及标注页码,但实质性内容不得修改,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纸质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 投标人须知前10.5条款保险费中“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3%”与发布的固化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条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扣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保险费率为 3‰”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条款说明为准。
5. 投标人须知前10.6条款安全生产费中“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招标最高限价或的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4条款“安全生产费用按发包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的1.5%计算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2-3子目以总额包干计量,不得调整取费基数和费率。” 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4条款说明为准。
6. 投标人须知前10.9标准化专项费用中“为强化工程现场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投标价(公路部分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小型项目不低于20万元),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标准化建设费”细目。”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4.10、4.11条款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相应条款说明为准。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核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注释文字修改如下:
注:1.投标人应按后附表的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所列人员的资格;
2.项目经理须提交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交身份证、职称证及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
3.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开具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 路桥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公路桥梁)、交通土建、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道路、道路工程、道路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下列部分条款修改为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开启进入各合同段第二信封评标的所有报价文件,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则开标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将所有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5%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再将该平均值下浮2~5%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所有小于最高限价的95%且大于最高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将所有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下浮-4~-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价)家数小于15家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该值: a)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5%,再将该平均值下浮2~5%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b)小于最高限价的95%且大于最高限价的90%,将该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c)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将该平均值下浮-4~-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 1.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范围分别为2~5%、-1~2%、-4~-1%,均以0.5%为一档,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价=评标价=投标总报价(含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即100-700章合计金额; 3.所有经计算的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均取整到元(其后按四舍五入)。 4.在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时,若无投标人的报价处于某种方法所取值的范围,则该种方法不参与抽取。 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 1.开标现场被宣布为被否决投标的报价不予宣读,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报价文件不参与评审;报价文件在评审过程中被否决,但其开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的仍然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超出限价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即100-700章合计金额),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 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即100-700章合计金额)后,招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算术性修正发生变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 投标文件第102页 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6.1.2条“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书附表七的格式填写一份《临时用地计划表》……”,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请问是否还需要单独提交《临时用地计划表》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由中标单位在开工前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起提交审批。
2. 第11.5.(2) 修改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将工程另行发包或停止实施的,对该部分工程,其清单子目单价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和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变更新增单价(不下浮)中较高者计算的费用加上同比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章金额合计进行结算,按此原则结算金额与承包人中标单价结算金额的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政策法规、政府行为、群众要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等)导致部分工程不实施,则该部分工程按招标最高控制单价考虑中标价优惠幅度进行结算。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承包人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费用。
3. 第15.4.4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用2007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的补充定额或新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材料单价招标文件有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公布的主要材料参照《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确定,《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7月份,总第182期)没有的采用《龙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地方性材料参照《龙岩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7月)确定,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额)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
4. 第17.3.4修改为: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内业资料完备,同时按有关要求上传备案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上杭县审计局审计,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并归档完毕支付工程款的97%或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工程款的100%;缺陷责任期满,有关资料验收合格并归档完毕,发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最终结清工程款总额以上杭县审计局审计结论为准。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5. 第27修改为:27.其他文件与规定
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省、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等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另外附加:(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上传投标预算电子文件:工程预算文件(含02、03、04、07、08-2表),表格样式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2)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保畅通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调查,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增加“附件九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具体见附件。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综合消化突出矛盾,维护施工现场治安状况,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
2.甲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3.甲方应督促和检查乙方与雇用人员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甲方要留存乙方的农民工工资表,以督促农民工工资的落实;
5.在发放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会同监理派出专人现场监督发放。
二、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工人入场3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安全协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乙方必须及时为入场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2.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和专职财务人员,对现场劳务人员统一建档、登记造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代表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和工资支付方式,特别应列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由双方分别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5.乙方应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乙方不得使用零散工(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人员视同零散工),否则将受到处罚。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的工资。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7.乙方应如实为工人计算工资,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不得由“包工头”、带班长”代领,应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直接转账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到账后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予公示并报备监理人和发包人。每期计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当期农民工工资表(要求写明姓名、身份证、工作内容、工程量、工资额、农民工工资专用帐号、联系方式、证明栏(签名按手印)、领取栏)、上一期计量农民工工资表领取情况(领取栏签名按手印)及有关合同附件,未提供的不予计量支付。农民工工资表信息提供错误或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群体事件发生。尤其要保证国庆、“两会”、春节、外宾来访、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或其他非常时期治安状况良好,无过激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9. 乙方应按省市县有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发包人或监理书面警告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暂扣一笔或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劳动监察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四、若经核实发现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结清支付,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先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22.1款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五、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违法用工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或乙方缴纳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中直接向劳务工人支付工资以平事端,同时,甲方将根据影响后果按合同条款第22.1款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本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且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五、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部分说明修改如下:
1. 2.3修改为“2.3投标人未在工程量固化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即使该子目变更为其他工作,发包人仍不予支付。”
2. 4.10修改为“4.10 试验检测标准化,包括按标准化要求承包人试验室的建设、质量检测(含试验检测)等内容,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的1%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5-3子目中以总额计量,由承包人自行踏勘后选择合适的场地建设,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承包人按标准化要求完成试验室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其中40%与计量工程款同比例支付,余下的20%待工程完工拆除清理并经相关权益所有者和管理部门均验收合格后支付,承包人未按标准化要求施工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承包人无相关试验检测(自检)资质的,其试验、检测项目应委托有乙级以上资质并经发包人认可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完成,但相应费用视为已包含在“105-3 试验检测 (控制价的1%)”和其他相关子目报价中,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
六、第四卷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 第203.05-1(1)款修改为:(1)路基土石方开挖依据图纸所示设计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积法计算,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不分土方、石方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施工过程中,平面线形或边坡坡率需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以变更后设计图纸及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除平面线形和边坡坡率调整外,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均不予调整。
2. 第204.06-1(1)款修改为:(1)路基土石方填筑(包括利用方填筑、借方填筑),不分土方和石方,不分土石方来源,按施工图设计中提供的数量(但不包括路面结构层数量)进行包干,以立方米计量。施工过程中,平面线形或边坡坡率需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以变更后设计图纸及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除平面线形和边坡坡率调整外,路基填方总数量均不予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利用方的开挖及运输作业费用包含在第203节路基挖方单价中,不单独计量。借方取土资源费、开挖运输等一切费用含在填方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七、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 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标段(组)的地方位置填入“/”。
2. 第2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函中第1、2、3条修改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其中公路部分第100章至700章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市政部分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 日历天/○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银行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银行电子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若因系统固化原因投标人不能删除,则不填写或“/”。
3. 第2个信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以及工程量固化清单);(2)工程预算文件(含02、03、04、07、08-2表),表格样式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用于商务文件中)”第2点中项目规模内容填写如下: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线路起点 K0+000 位于步云游客服务中心,路线沿着既有县道 634 走向经石平村拓宽改造至接古田梅花山路二期设计终点(K3+825.877),终点桩号 K6+002.081,路线全长 5.985 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景观及环境保护工程、公路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
5. 在第一信封中不需要填写的表格如“(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等,是否可放空不填或者填“/”请明确。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
6. 删除“第一信封 十、其他材料”
7. 关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投标函”中“质量要求”的填写:在专用条款正文第103页13.1条款,“工程质量要求”为“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在投标人须知中,“质量要求”为“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合格标准”请明确按哪个填写。
答:按“……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填写。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合格标准以及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发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等中较高者执行。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现统一修改为2018年 10月30 日08:00。
招标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1日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说明文件(编号:05)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研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现以“补充说明”形式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和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或调整修改,本次 “补充说明”将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若本“补充说明”中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在此之前的补充说明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次“补充说明”内容为准。
一、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 第2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函中第1、2、3条修改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其中公路部分第100章至700章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市政部分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银行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银行电子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若因系统固化原因投标人不能删除,则不填写或“/”。
招标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5日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3508230801800121001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30日08:00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名称:兴国县交通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了中标人:
中候选标人名称:兴国县交通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81246927元(不含暂列金);
项目负责人:魏凡,赣136060802045(身份证号:36012219710905064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柏群、廖振明、林珍扬、刘锦香、罗晓贤。
四、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漳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条规定”。按重大偏差处理。
五、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监督单位上杭县交通运输局(****-*******)申请核查,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8230801800121001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30日08:00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镇有干线(ZX7605)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
中标人名称:兴国县交通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了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兴国县交通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81246927元(不含暂列金);
项目负责人:魏凡,赣136060802045(身份证号:36012219710905064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柏群、廖振明、林珍扬、刘锦香、罗晓贤。
四、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漳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第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1)条规定”。按重大偏差处理。
五、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监督单位上杭县交通运输局(****-*******)申请核查,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异议,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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